1.招标条件: |
1.1 本招标项目 江安县阳春镇农业规模化种养殖产业提档升级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江安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江安县阳春镇农业规模化种养殖产业提档升级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函》江乡振函【2025】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安县阳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安县阳春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江安县乡村振兴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江乡振函【2025】2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江安县阳春镇农业规模化种养殖产业提档升级项目。 2.1.2建设地点:江安县阳春镇金江村及踏水桥村实施。 2.1.3建设规模: 1.金江村实施土地整治约500亩;新建硬化产业路1380米、厚0.15米、宽3.5米;硬化产业路1200米、厚0.15米、宽3.5米;原水渠整治500米;新建排灌渠1300米,新建给水管网5000米,安装采购电力设施设备(含变压器1台)和养虾供氧设备50套及配套设施。 2.踏水桥村实施土地整治约240亩;新建泥结石产业路600米,宽3.5米,路基调平和片石基层、碎石面层;新建泥结碎石产业路950米,宽2米;新建泥结石路面转运场500平方米;新建蓄水池100立方米、50立方米各1座;安装灌溉管网管径110主管800米、管径50支管1000米;备用应急电源及配套软管等设备。 3.本项目为推广以工代赈项目。须吸纳以阳春镇及金江村、踏水桥村为主的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并通过“一卡通”按月发放给当地群众。吸纳阳春镇及金江村、踏水桥村为主的群众务工人数不低于63人(其中脱贫群众不低于21人),向阳春镇及姜庙村为主的群众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63.5万元(其中脱贫群众报酬不低于30%)。 以上内容最终以设计预算为准;。 2.1.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1.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施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 允许 ☑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8-19 00:00 至 2025-08-25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9-08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仅适用于投标人>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他媒介名称)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