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豫信电科集团及所属控股企业审计服务项目;
四、项目编号:YXEC-20250717-005
五、采购方式:询比采购(邀请)
六、采购内容:豫信电科集团及所属控股企业审计服务;
七、资格条件:
1.企业要求:供应商须为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备选库内有效供应商。(附入围成交通知书或所签入库协议,盖供应商公章)
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一项2022年1月1日以来审计服务类项目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信誉要求:满足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的信誉要求
4.其他要求: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不以任何形式进行违法分包、转包。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盖供应商公章)
八、评审时间:2025年08月01日15时00分
九、评审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白佛南路黄河大厦1304 室
十、成交人:
第一名:河南求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名:河南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十一、成交金额:
河南求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具备项目经理能力):800.00元/人天 ;辅助审计人员:500.00元/人天
河南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具备项目经理能力):960.00元/人天 ;辅助审计人员:600.00元/人天
十二、公示开始与结束时间:2025年08月18日至2025年08月19日
十三、发布媒介:《豫信e采平台》
各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质疑函应包括: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现场提交(其他形式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质疑联系电话:0371-56601963。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原金融产业园黄河大厦13楼
联系人:胡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电厂路80号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16C-15层1501
联系人:曹女士、丁先生
联系电话:139395943390371-56601963
邮箱: 1745170086@qq.com
监督部门: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
监督电话:0371-80965552
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