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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水源热泵机组及主管道维修更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 2026年10月30日
招标编号
JH26-210000-67898
采购单位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联系人
李雪
联系电话
024-86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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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水源热泵机组及主管道维修更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10-30
项目概况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水源热泵机组及主管道维修更换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67898
项目名称: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水源热泵机组及主管道维修更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2659700
最高限价(元):2659700
采购需求:查看

办公楼负一层机房原旧机组拆除后搬运至指定地点存放,按照图纸及清单安装新机组及部分主管道到新机位。完成新机组运行调试和部分主管道焊接、防腐等施工及对施工造成的现场装修装饰的破坏及恢复工作。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工程概况

办公楼负一层机房原旧机组拆除后搬运至指定地点存放,按照图纸及清单安装新机组及部分主管道到新机位。完成新机组运行调试和部分主管道焊接、防腐等施工及对施工造成的现场装修装饰的破坏及恢复工作。

二、施工要求

辽宁省人大办公楼水源热泵机组及主管道维修更换项目技术要求

1、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水源热泵机组及主管道维修更换项目

1.2 项目地点:沈阳市崇山东路39号辽宁省人大常委办公楼负一层机房 1.3 工程范围

1.3.1 拆除原有水源热泵机组及附属管道、阀门管件及配套线缆,并将拆除的旧设备搬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存放。

1.3.2 按照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完成新水源热泵机组安装、部分主管道焊接敷设、防腐及保温施工、电缆敷设。

1.3.3施工造成的现场装修装饰的破坏及恢复。

1.3.4 完成新机组及水系统的调试、试运行与验收工作。

2、水源热泵机组技术要求(★为必须满足项,若不满足投标无效)

2.1核心性能参数

★1)制冷工况:名义制冷量≥590kW,制冷总输入功率≤90kW,制冷性能系数EER≥6.55;(投标/响应文件须提供制造商公开发行样册或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文件)

★2)制热工况:名义制热量≥610kW,制热总输入功率≤124kW,制热性能系数COP≥4.90。(投标/响应文件须提供制造商公开发行样册或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文件)

★3)全年综合能效系数ACOP值大于等于5.8(投标/响应文件须提供制造商公开发行样册或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文件)

2.2部件与介质要求

★1)压缩机:采用半封闭双螺杆式压缩机;(投标/响应文件须提供制造商公开发行样册或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文件)

★2)制冷剂:采用环保型R134a制冷剂,或同等环保性能的制冷剂;(投标/响应文件须提供制造商公开发行样册或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文件)

★3)蒸发器:采用高效壳管满液式蒸发器;(投标/响应文件须提供制造商公开发行样册或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文件)

★4)冷凝器:采用高效壳管式冷凝器。(投标/响应文件须提供制造商公开发行样册或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文件)

2.3调节范围与尺寸要求

★1)能量调节范围为25%~100%,采用无级调节方式;(投标/响应文件须提供制造商公开发行样册或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文件)

★2)机组外形尺寸≤长3300mm×宽1370mm×高1900mm,适配机房安装空间。(投标/响应文件须提供制造商公开发行样册或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文件)

3、管道系统技术要求

3.1 管材选用要求

空调水系统管道按管径分级选用管材:

DN≤50mm:采用镀锌钢管;

50mm<DN≤200mm:采用无缝钢管;

DN>200mm:采用螺旋焊缝钢管。 无缝钢管壁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满足系统工作压力要求。

3.2 管道保温要求

1)空调供冷、供暖及冷水管道均做保温/保冷处理,主体保温材料采用橡塑壳/板;

2)冷水管道穿越墙体和楼板时,保温层不得间断,并做好隔汽层密封处理;

3)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的管道两侧范围内,采用不燃类保温材料(如玻璃棉管壳)做防火保温处理;

4)保温厚度按设计图纸要求执行。

3.3管道支吊架要求

1)管道活动支、吊、托架的形式与设置位置,由施工单位结合现场情况确定,做法符合国家管道支架标准图集要求;

2)支吊架必须设置在保温层外部,管道与支吊架接触部位衬垫硬质木垫,避免冷桥;

3)管道支架的最大跨距不得超过规范允许值,保障管道运行稳定。

3.4 阀门与仪表要求

1)阀门公称压力不应小于系统工作压力;DN≥60mm的阀门采用法兰式或对夹式连接;

2)所有阀门布置在便于操作、维修的位置,供水立管阀门安装在平顶下或地面以上易操作区域;

3)管道上设置带护套的温湿度计,测量范围为0~100℃;设置弹簧管压力表,测压范围为0~2.0MPa;

4)水系统最低点设置泄水装置,配套同管径控制阀门;水系统最高点设置自动排气阀,排气阀排水管引至就近排水沟或地漏。

3.5 穿墙、楼板与防火封堵要求

1)管道穿楼板设置钢制套管,套管底部与楼板底面齐平,顶部高出建筑地面50mm;有水房间套管顶部加高至满足防水要求;

2)管道穿越墙体、楼板及防火分区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填实,做法符合国标图集07K103-1~2要求;

3)穿越防火墙的管道设置钢制套管,套管与管道间隙用不燃防火密封材料填实。

4、施工安装技术要求

4.1设备安装要求

1)设备进场前确认机房预留安装孔/通道满足进场尺寸要求;设备进场后由专业人员妥善保管,做好成品保护;

2)设备安装定位符合图纸设计,找平找正精度满足规范要求,设备基础牢固可靠;

3)设备进出口与管道通过柔性接管连接,减小振动与噪声传递。

4.2 管道安装要求

1)管道走向、坡度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符合系统水力与排气要求;

管道焊接符合现行焊接规范,焊缝成型均匀,无夹渣、气孔、裂纹等缺陷;

2)管道安装过程中对敞口部位做临时封堵,防止杂物进入管内。

4.3 防腐要求

管道及支吊架安装前进行表面除锈处理,除锈质量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除锈合格后,管道及支吊架表面涂刷防锈底漆两遍,面漆按设计要求施工。

4.4水压试验

1)管道安装完成后,按规范要求进行水压试验;

2)试验压力符合设计及规范规定,稳压期间压力降在允许范围内,管道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4.5管道冲洗

1)水压试验合格后对系统管道进行反复冲洗;

2)冲洗前拆除系统过滤器内的滤网,冲洗完成后恢复安装;

3)冲洗水不得流经设备本体,避免杂质损坏设备内部部件;

4)冲洗至排出水无泥沙、杂质,水色澄清透明为合格。

5、工程验收

工程完工后,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组织验收;

验收时需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具体以签合同约定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具备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含)及以上】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30日19时00分至2026年11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上传电子文件及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9号
联系方式:024-866811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23391330-803
邮箱地址:95813828@[链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沈阳砂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丁新桓
电  话:024-23391330-803/80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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