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以《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批复》(宁税函〔2025〕110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消防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及院落修缮等。
2.2建设地点:中卫市沙坡头区;
2.3计划工期:180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对办公楼室内地面、墙面、天棚、门窗、外立面、屋面及室外进行改造,新建消防泵房一座,配套给排水、消防、通风及电气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如已按国家要求进行资质变更的,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 年09月0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联系电话:0955-7630163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西大道57号
联系人:高琳
电话:0955-706684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A座1801室
联系人:仇学刚、马小龙、牛湘厢
电话:0951-5699246
电子邮件:/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