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传染病医院传染病防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第2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鞍山市传染病医院传染病防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第2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00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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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车(车载X射线机)1台(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相关安装调试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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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CRRT)1台、中医中频治疗仪2台、高速离心机1台、血型血清专用离心机1台、血型卡式离心机1台、血型卡式孵育器1台、全自动凝血检测分析仪1台(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相关安装调试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90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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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切波组织定量超声诊断仪1台(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相关安装调试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3.2及3.3;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3.1及3.2及3.3】3.1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一、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3.2投标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为二、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或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3.3投标产品制造厂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为二、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2日17时00分至2025年05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