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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湖州市 其他 2026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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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公告

湖新区自然资规告字(202603

受湖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湖新区2026-03号、湖新区2026-04号、湖新区2026-0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名称及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及

出让年限

出让

面积

(㎡)

综合

容积率

(万元)

竞  买

保证  金     (万元)

履行合同 的定金 ( 万元)

湖新区2026-03号

长东北单元14-01-12A-2号地块(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区,地块东侧为宿渎港路,南侧、西侧为商务金融用地,北侧为规划滨湖大道。)

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以商务金融用地为主;商业40年

8696

1.5-2.5

2600

520

成交价的20%

湖新区2026-04号

长东北单元14-01-12A-3号地块(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区,地块东侧、北侧为商务金融用地,南侧为丰登路,西侧为宣家港路。)

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以商务金融用地为主;商业40年

9938

1.5-2.5

2971

594.2

湖新区2026-05号

长东北单元14-01-12A-4号地块(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区,地块东侧为宿渎港路,南侧为丰登路,西侧、北侧为规划商务金融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以商务金融用地为主;商业40年

13931

1.5-2.5

4165

833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当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须另行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缴纳。

二、申请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 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在湖州市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不符合前述条件的申请人,竞得(入选)资格无效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四、拍卖方式及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推荐申请人使用谷歌、IE11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报名时间:2026年01月15日上午09:00至2026年02月03日下午16: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3日下午16:00。

拍卖时间:

湖新区2026-03号       2026年02月04日上午09:00

湖新区2026-04号       2026年02月04日上午09:30

湖新区2026-05号       2026年02月04日上午10:00

拍卖时间和报名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方式: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六、地块有关要求:

1.建设需符合《湖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导则》要求及海绵城市有关规定,建筑应按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执行;

2.地面民用建筑应按规定履行结建义务,具体建设要求与市国动主管部门对接。受让人须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法建设人防工程及独享口部建筑,无偿移交给湖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企业,受让人应积极配合移交工作,人防工程内原则上不得设置公用车位或访客车位;

3.商业用地面积可分割、可销售,分割应当以房屋基本单元进行分割和销售,不得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的形式进行分割和销售。若部分作为旅馆用途,所涉面积不可分割销售,可整体转让;

4.湖新区2026-03号地块、湖新区2026-04号地块鼓励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5.湖新区2026-05号地块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符合《湖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年)》中相关规定的,原则上可不采用装配式建造。具体按《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湖州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建筑工业办〔2022〕1号)执行;

6.湖新区2026-05号地块配建公交首末站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

七、特别提示: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联系方式:

1.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   

姚女士 0572-2121019  

2.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发展局     

杨先生 0572-2702177

3. 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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