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建筑大学(BIPV)绿色低碳实验平台设备更新项目-新型光伏材料研发中心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61783
项目名称:沈阳建筑大学(BIPV)绿色低碳实验平台设备更新项目-新型光伏材料研发中心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60000
最高限价(元):7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技术要求:
| 包号/序号:001-1产品名称:材料磁共振分析仪 数量:1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是所属行业:工业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 1磁路单元▲1.1磁场强度:0.50±0.03T▲1.2磁场均匀度:≤250ppm,不低于Φ40.5×h63.5mm 圆柱内1.3磁体温度:控温在32℃,控温精度±0.01℃▲1.4磁场稳定性:基于多回路接触补偿的永磁体温度控制系统,磁体频率变化≤200Hz/小时,≤800Hz/24h2 电子控制单元2.1射频脉冲范围:1MHz-300MHz,可根据用户需求定制或仪器系统优化2.2射频脉冲精度:90°相位转换耗时≤100ns,分辨率≤0.1Hz2.3射频发射功率:峰值输出≥250W,线性能量衰减2.4双工器处理能力:≥2kw★3 探头单元3.1探头线圈直径:10mm、30mm\1英寸、40mm\1.5英寸,竖直进样,可测量浆体、液体等样品3.2探头死时间:<15μs3.3最短回波时间:不大于0.06ms(Tau=0.03ms)▲4 控制系统基本脉冲序列:FID,CPMG,IR,SR(可根据用户需求添加用户指定的一维脉冲) | | | | |
| 附件单元(1)设备配置自检标样:1套,用于仪器每日自检(2)定量标样:1套,用于仪器定量校准(3)样品管(1盒/12支)、专用工具1套 | | | | |
| 软件要求:免费配套控制与分析系统,并提供免费升级,应具备如下功能:▲1试验数据系统管理分析以数据贯通为基础、智能决策为核心、多终端协同为支撑,构建覆盖 “试验设计 - 执行 - 分析 - 决策” 全链路的智慧大数据系统。▲2包含弛豫信号检测,包括T2*、T2、T1一维弛豫时间测量;核磁共振弛豫信号拟合分析,即初步快速分析样品的弛豫特性;一维弛豫信号反演分析,即分析样品的弛豫特性;定量测量功能;核磁共振专用仪器自检和定量校准程序。 ▲3支持测试材料各试验类型全流程数据自动识别采集(包括核磁共振、热熔化等数据采集);▲4内置大数据预训练AI模型(DeppSeek+行业数据训练),支持材料性能预测(误差≤5%)、试验参数优化、异常工况预警(准确率≥95%);提供Python/JupyterLab集成开发环境,用户可自定义算法并一键部署至平台;5物联集成与扩展能力提供API网关,日均调用量≥100万次;给予OPC UA/MQTT/Modbus协议可扩展不同厂商第三方设备自动采集;微服务架构,系统可用性≥99.99%,故障自愈时间≤30秒;边缘计算节点:部署轻量化数据预处理模块(占用内存≤512MB),减少云端传输带宽消耗。 | | | | |
| 包号/序号:001-2产品名称:差热分析仪 数量:1台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所属行业:工业 |
| ★1温度范围:室温~1550℃,温度准确度:≤0.1℃▲2升温速率:0.1℃~100℃/min▲3两种炉体升温控温模式:①根据样品热电偶控制升温②根据炉温热电偶控制升温,可通过软件设置任意切换。▲4 在任意温度点下可恒温72小时,预留水蒸气进气口和通讯联控接口。▲5DTA量程:±10μv~±2000μv(无量程控制);解析度:≤0.01μv★6 DSC量程:±1mW~±500mW;精度:±0.1μW。7预留恒温控制器接口、恒温气相色谱质谱连接头,恒温带性能稳定,可进行焦油及各种反应气体的二次检测。2.8预留真空度机组接口(仪器本身有真空密封措施),选配真空机组后可达2.5×10-2Pa。 | | | | |
| 附件单元配置陶瓷坩埚 0.06mL和 0.12mL两种规格。 | | | | |
| 软件要求:免费配套控制与分析系统,并提供免费升级,应具备如下功能:▲横坐标轴可选择温度或时间作标尺;玻璃化转变温度、比热的测量;可自由选择的基线修正,配有标准物质(铟、锡、铅、锌、铝)用户可自行校正温度及热焓。 | | | | |
商务要求:
| ★1 | 交货/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
| ★2 | 交货/交付地点:沈阳建筑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40%的预付款;中标人完成详细系统方案设计并通过采购人评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40%的货款,中标人需提供合同总金额40%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覆盖交货日期;所供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后,经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尾款。 |
| ★4 |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实施。 |
| ★5 | 质量保质期:不少于1年;质保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不少于(10)年,技术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以特殊要求为准。 |
| ★6 | 热线支持(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现场支持:72小时内到达; |
| ★7 |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安排专业的售后服务工程师提供售后及维修服务,3年内免收人工费,配件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同类产品价格。 |
| ★8 | 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质保期内免费更换,超出质保期以不高于市场价格8折提供。 |
| 9 | 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中标人负责对采购单位人员的现场培训,讲授设备原理、日常维护、使用方法及应用经验、故障诊断和维修等。 |
| ★10 | 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系统扩展、升级服务免费。 |
| ★12 | 违约条款:(1)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间按时交货,否则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逾期交货的,按日承担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7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除退还全部货款(包含预付款)外,还应当另行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2)供应商供货不符合约定的,供应商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采购人选择要求重新供货的,应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重新供货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采购人选择单方解除合同的,供应商除退还全部货款(包含预付款)外还应当另行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3)供应商货到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视为供应商完成交付。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在10日内完成调换货、安装调试等并进行复验。如不能在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完成验收导致逾期交付的,供应商按日承担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7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除退还全部货款(包含预付款)外还应当另行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
| ★13 | 其他:中标人在货物运输、搬运、安装、培训过程中要注意自身与他人的安全,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
| ★14 | 1.供货商在接到用户安装通知后,须在5工作日内安排有经验的工程师到现场安装仪器,并在5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2.安装工程师对仪器提出的性能指标须逐项演示给用户。3.安装、调试过程中,安装工程师有义务对用户讲解仪器的操作及注意事项。4.人员培训:供货商提供3个工作日的培训5人次/机。5.仪器维修:仪器自验收签字之日起,保修期1年。6.投标人提供给买方的货物必须是最新的产品。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8日20时00分至2025年12月0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建筑大学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联系方式:024-24690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联系方式:024-31918388
邮箱地址:110583783@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增良、齐俭、马春艳、王博、徐曼、潘婷婷、赵子淇
电 话:3191838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