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芦山县文物博物馆单位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东汉石刻馆王晖石棺标段芦山县文物博物馆单位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东汉石刻馆王晖石棺标段 | 雅安市芦山县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芦山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迎宾大道187号 | 15181223097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四川省大卫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南路288号锦天国际1栋3单元1305 | 13438262447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213500.00 | /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20250604 | 20250605 | 20250805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文物本体勘查设计 | 按照文物保护工程设计要求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蒋力科 | ZRSJ20150195 |
项目描述 | 2.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东汉石刻馆围墙范围内环境整治及樊敏阙保护性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2)王晖石棺园区占地面积约500m2,拟整治设计占地面积约300m2。 2.2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次项目估算投资为33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及其他资金。 2.3服务期:60日历天。 2.4项目建设地点:雅安市芦山县。 2.5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配合及后期服务等阶段的设计工作。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甲公司 | ... | ... |
乙公司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