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人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 博望区住建领域重点项目咨询设计服务 | ||||
项目编号 | 皖E0-18-2026-0279001 | ||||
标段名称 | 博望区住建领域重点项目咨询设计服务 | ||||
标段编号 | 皖E0-18-2026-0279001-1 | ||||
招标人 | 马鞍山市博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统一代码 | 无 | ||||
最高限价 | 10000000.00元(综合费率百分之一) | ||||
代理机构 | 安徽兴马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何军0555-520092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6/9/29 9:00:00 | 计划工期 | 接招标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单个子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工作;单个子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查审批后30日历天内完成单个子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工作,以及其他为完成项目前期所需的相关服务。(相关管理部门审查及文件审批均不在上述服务期内)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咨发展(西安)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咨询资质:无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南京市玄武区同仁街31号 联合体成员: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3号统建办大厦2楼、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7699号 | ||||
投标价(元) /费率(%) | 8100000(综合费率百分之零点八一) | ||||
项目负责人 | 管凛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CS20103200201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中咨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咨询资质:无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7号楼2层B-2型研发中心 联合体成员:合肥市颍上路西、义井路南缤纷南国办公楼14层、15层、16层、17层、18层、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363号 | ||||
投标价(元) /费率(%) | 8500000(综合费率百分之零点八五) | ||||
项目负责人 | 夏绍凤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
CS20143400214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梁;0555-5200960)。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521927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交申请
- 服务系统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