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省沿海开发(东台)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东台公司条南五区主干道路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台公司条南五区主干道路项目
(2)工 期: 60日历天
(3)工程地点:东台条南五区
(4)资金来源:自筹
(5)项目规模:约260.63万元
(6)项目标段划分:东台公司条南五区主干道路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信息如下: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东台公司条南五区主干道路项目 | 东台公司条南五区主干道路项目施工,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约定的内容和图纸为准。 |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信誉要求:
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东台市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2、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⑴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30时至下午18:00时。
⑵获取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一律通过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将授权委托书(注明邮箱及联系方式)、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3762749992@[链接],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丁女士;联系电话为:15366550927)获取招标文件。
四、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1-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根据七部委第30号令第五十八条规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并列第一名时,则在并列第一名的所有投标人中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9.3评标标准和程序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
信誉 |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
授权委托人 |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质量目标、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
工期 |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 “投标人须知”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 “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投标价格 | 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且不低于企业成本。 |
1.4项目经理答辩
(1)本项目需项目经理参加答辩,答辩题目2题(每道题目5道采分点),各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2026年10月27日14时30分前到达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签到参加答辩,项目经理未按时参加答辩的或答辩对本项工程业务不熟悉的,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按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项目经理答辩采用准入制,即项目经理答辩总分100分,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答辩得分低于60分,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按无效标处理。注:项目经理答辩得分取所有评委打分算术平均值。
为确保答辩环节的公平、公正,所有参与答辩的项目经理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违反以下任一条款,将直接视为答辩无效,按无效标处理。
①答辩开始后,参加答辩的项目经理应独立完成答辩内容,闭卷答辩,不得相互交流,不准随意走动,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答题纸。
②进入答辩区前,服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统一安排,将手机等所有通讯电子设备关闭(不得仅设置为静音)放置管理人员规定地点统一存放。答辩过程中,严禁使用、操作或查看任何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取消答辩资格。
③答辩结束后,应立刻停止作答,并按现场工作人员的指示有序、迅速离场。
2、详细评审
2.1评标基准价计算:
S=T×α×β+B×(1-β)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97%、98%、99%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40%、50%、60%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B—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7个时,为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7个时,为去掉1个最高投标价和1个最低投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10个时,为去掉2个最高投标价和2个最低投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2.2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方法:
偏差率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100%
2.3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减0.6分,每下浮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说明:
① .经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②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在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计算错误除外);
③.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⑵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如投标人选择邮寄,自行承担不能按时送至开标现场的风险,自行承担邮寄过程中导致的标书密封破损等风险。
⑶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⑷开标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开标时,投标人不需出现在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详见招标文件中开标会议办法。
六、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沿海开发(东台)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057569630
联系地址:东台沿海经济区条子泥垦区水产养殖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8021891566
联系地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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