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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预申报的通知【7月30日截止】

郑州市 其他 2025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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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提高2026年度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决定开展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分设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培育项目两类项目。重点项目参照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管理,培育项目参照河南省科技攻关项目管理。

(一)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

支持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河南重点产业布局,汇聚国际一流创新资源,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提升科技创新国际化水平,服务河南科技外事和国家科技外交工作。

申报主体: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

支持领域: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能源交通、先进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

执行期限: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支持经费:单个项目支持经费80万元。

(二)国际科技合作培育项目

支持聚焦科学研究前沿领域,加强与“一带一路”参与国家、科技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科技合作,链接国际创新资源,培养国际化创新人才,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

申报主体:省内高校、科研院所;

支持领域:不限领域;

执行期限: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支持经费:单个项目支持经费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共性要求

1.申报单位须为河南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单位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或专职聘用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项目团队应包含国外合作方科研人员。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3.各申报单位要严格项目筛选审核。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同一项目申请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4. 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并对项目经费使用、安全管理等项目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5. 合作内容应符合我国及外方所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规定,申报项目涉及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开展国际合作科学研究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要求,经批准后方可开展。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

(二)其他要求

1. 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

(1)项目申报须联合依法建立/注册的、在合作领域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并就申报项目签署中外文对照的有效合作协议,协议内容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项目分工、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归属约定等要素,其中:合作期限需覆盖项目实施期;协议签署人应为项目负责人或所在团队负责人与合作方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双方有效的在职证明、工作简历及联系方式(邮箱、电话)等。有多家项目合作单位的,需分别签订合作协议。以上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上传至附件。

(2)项目合作各方应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并取得一定的合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联合署名的论文、专利,以及共同承担的项目、取得的技术成果等;申报项目须是前期已经开展相关研究的合作项目,原则上项目应致力于事解决技术应用和产业化过程中的相关技术问题,相关研究内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各申报单位限额推荐,其中:建有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的单位限额申报1项,建有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单位限额申报2项。已承担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尚未结项的企业,不得再申报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

(4)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国内外相关技术和产业发展动态,已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每年用于申报的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原则上要具有国外科研工作经验。

(5)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申报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研发投入须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且投入项目研发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同时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近3年内承担的省重大科技专项存在验收不通过或逾期尚未结项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

2. 国际科技合作培育项目

(1)项目申报须联合依法建立/注册的、在合作领域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项目应有明确的实施计划和可考核的绩效目标。

(2)项目申报单位与国外合作方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双方签署有覆盖项目实施期的项目合作协议,协议内容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项目分工、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归属约定等要素,协议应为项目负责人与合作方项目负责人签署;并提供合作方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简介(工作单位、简历、学术成果列表等)。以上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上传至附件。

(3)鼓励有国外留学访学经历、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来豫工作的青年科研人员申报。各部门、各单位推荐项目原则上40岁以下项目负责人比例要达到一半以上。

(4)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三、申报指标

请各部门广泛动员,筛选和组织有合作条件和资源的教师积极开展科技合作以及项目申报工作,工科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车辆与交通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要求推荐数量不少于2项,鼓励其他学院和教学单位申报。

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

(一)申报征集

部门开展广泛动员,申请人联系合作单位,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拟定申报选题,注意原申报题目不得重复申报,填写《2026年度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预申报征集表》(见附件),由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发送指定邮箱,命名为“单位+2026年度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预申报征集表”。(2025年7月10日前完成)

(二)填写申报书,部门论证推荐

申请人填写电子版“项目申报书”,并整理相关合作材料,部门收集并组织开展不少于1轮次的评审论证,根据评审论证情况反馈申报人完善申报书,最终确定推荐学校名单,并将申报书和合作协议等申报材料及部门开展工作及论证总结(形成word文档)一并发送指定邮箱,命名为“单位+2026年度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预申报材料”。(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

(三)科研处组织论证

科研处根据推荐情况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意见反馈各单位,初步确定申报重点培育项目,各单位组织培育项目继续完善申报材料,正式申报通知下发后将组织再一轮论证,并确定拟推荐项目。

五、材料报送

申报工作由申报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单位统一在要求完成时间内将电子材料按项目类别分子文件夹后打包发至邮箱kyczsh@126.com,联系人:周山赫 陈洋 0371-67860063。

六、有关说明

预申报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基于2025年度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拟定,预申报通知与正式通知要求有异的以正式通知为准。若正式通知申报时间提前,科研处另行通知。

科研处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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