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羊财磋商采购-2026-43
2.项目名称:信阳市羊山新区彭家湾乡人民政府羊山新区彭家湾乡陈寨村农村公益事业重点村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20392.74元
最高限价:3020392.74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羊财磋商采购-2026-43-1 | 信阳市羊山新区彭家湾乡人民政府羊山新区彭家湾乡陈寨村农村公益事业重点村项目 | 3020392.74 | 3020392.74 | 是 | 3020392.74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项目内容包括道路硬化、道路亮化、雨污水、新建公厕、坑塘及河道治理、文化广场景观小品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5.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5.4资金来源:省级财政奖补和市级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
5.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2本项目 适用(适用/不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竞争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附件),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如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⑤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应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具体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为避免采购人核验错误,建议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1月6日00时00分至2026年11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链接])”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磋商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链接])”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磋商文件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售价:磋商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6年1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YTF格式)。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6年1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I机器人开标虚拟 一 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链接],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5.由于交易中心系统升级,请各投标单位在新系统中重新入库,再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应当时刻关注评标进程,在短信提醒需要在线答疑澄清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关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监督单位:信阳市羊山新区财政金融局 监督电话:0376-6651556
7.本项目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收费金额32200.00元,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信阳市羊山新区彭家湾乡人民政府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彭家湾乡
联 系 人:张玉香
电话:136737676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北三环交叉口东北角经三名筑9栋10楼招标代理一部
联系人:朱慧芳、王江博
电话:19713005713、0371-8661069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慧芳、王江博
电话:19713005713、0371-8661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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