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30381253230030000033
二、项目名称:瑞安市公厕粪便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投标报价(元):264300(元) | 温州中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潘岱街道芦浦村(村办公楼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瑞安市公厕粪便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 | 瑞安市公厕粪便无害化处理服务采购 | 瑞安市市区61座公厕及市区公园24座公厕的化粪池清掏、管道疏通、无害化处理等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钱思思,施泓津,陈海浩(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瑞安市环卫管理中心
地 址:瑞安市瑞祥新区院士路99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云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8766800
质疑联系人:薛伟隆
质疑联系方式:13967700684
2.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由采购人自行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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