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锅炉氮氧化物削减排放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6锅炉氮氧化物削减排放技术研究及应用已由河北平山西柏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平开投资备字(2025)0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结合目前机组燃烧系统和脱硝设备状况,拟定#6锅炉氮氧化物削减排放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采用SCR系统精准喷氨改造和空预器综合防堵改造同步进行,根据运行调整的要求,为了达到全时段控制在20mg/Nm3以下,避免个别时段突发状况环保参数超标,实际脱硝控制值一般在15mg/Nm3左右,同时考虑到目前石家庄地区冬季供热期间经常将机组NOx排放降低至15mg/Nm3以下,为保证改造一步到位,故将改造目标降低至降低至15mg/Nm3。
招标编号:HBCT-250854-009
2.2招标范围:
#6锅炉氮氧化物削减排放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工作主要内容主要包含利用机组检修机会,对#6锅炉侧进行SCR脱硝优化改造和空预器综合防堵改造,达到常态化氮氧化物减排效果。该工程为总承包工程,涉及的工程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及性能验收、环保验收、施工设备及附件采购、机械台班费、脚手架搭拆、垃圾清运、文明生产等均由投标人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计划施工工期:现场施工工期60日历天。其中停炉检修工期15天,利用#6机组C级检修完成炉内接口工作。
#6机组C级检修计划时间:2025年10月13日-11月3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上载明的时间为准,中标人接到书面通知后3天内到场并具备开工条件。
2.3.1主要设备、材料到货并验收合格时间: 炉内新增大范围混合器、导流板、喷氨格栅、空预器扇形板在2025年10月31日起到货并验收合格,其余设备、材料在2025年12月31日前供货并验收合格。
2.3.2机组停运前完成现场流场模拟试验及脱硝流场优化设计,机组停运后具备施工条件。2.3.3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设备安全可靠运行3个月后起算,满12个月后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四种资质条件之一: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④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硝改造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发包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5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2022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硝改造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不体现项目经理姓名,投标人还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盖章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单位名称等关键信息)。
(3)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实施期间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投标人须就此出具承诺函。
3.1.6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hbggfwpt/%EF%BC%89%E6%8C%89%E5%85%B6%E7%9B%B8%E5%BA%94%E8%A7%84%E5%AE%9A%E5%8A%9E%E7%90%86%E6%B3%A8%E5%86%8C%E7%AD%89%E7%9B%B8%E5%85%B3%E6%B5%81%E7%A8%8B%E3%80%82%E6%B2%B3%E5%8C%97%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F%BC%8C%E5%92%A8%E8%AF%A2%E7%94%B5%E8%AF%9D%EF%BC%9A0311-66635531%E3%80%82%3C/p%3E%3Cp%3E
(2)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平台系统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时起,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暗标的编制要求。
(4)发包人监督方式:
建投能源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311-85518979;监督邮箱:xzglb@jei.com.cn;
建投能源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311-85518690;监督邮箱:rlyswglb@jei.com.cn;
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综合室
监督电话:0311-82906755;监督邮箱:zfts@xbppower.com。
(5)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0311-82911820
联系人:刘女士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2日 9:00 时至2025年10月12日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0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3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建投商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发包人: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
联系人:方工
电话:0311-829060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邮编:050081
联系人:谷明
电话:0311-83086971、18632196808
电子邮件:hbctxm2c@vip.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