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5SC1004820 |
|---|---|
| 项目名称 | 新都区桂湖街道美乐街国凤新派客6栋6层607、609号商业用房整体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688,0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5-12-18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特别提示:为保护交易各方利益,避免各方遭受损失,本公告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报名人自愿在交易系统提交报名并被确认为意向投资方即视为同意并作出如下承诺:若本项目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在网络竞价环节各意向投资方均未报价的,挂牌申请人及产权交易机构有权扣除该项目意向投资方交易保证金,作为对本交易守约方的补偿。本所可按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应收取的受让方服务费为计算标准,在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后,挂牌申请人同意将交易保证金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一、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转让标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二、该项目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三、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完整,无担保抵押、查封、诉讼纠纷等,不涉及土地性质变更,标的目前为空置状态;本次标的暂未办理产权分户,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需自行了解办理产权分户及过户相关问题。 四、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分户、权证过户、购房条件、使用及维护状况、房屋设施设备及整体装修情况、房屋现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及瑕疵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受让标的资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购房条件以及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如因不符合相关规定导致受让标的资产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帐户。 五、本次交易价款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结算。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转让方已收到全额交易价款,同时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转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交接。并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六、产权交易的税费 (一)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本次标的涉及产权分户、过户产生的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二)标的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考察、法律咨询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标的交接完成后所产生的水、电、气、物管费由受让方承担。 七、在项目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可联系转让方对标的进行实地查看。 查看时间为转让挂牌公告期内提前电话预约:联系人:张语馨 联系电话:19828239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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