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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贾汪区天然气老旧管网改造项目2024贾汪区天然气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徐州市 其他 2025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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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贾汪区天然气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贾汪区天然气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已由徐州市贾汪区行政审批局以贾行审备〔2024〕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贾汪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4贾汪区天然气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徐州市贾汪区。

2.1.2建设规模:对贾汪区内老旧小区进行立管改造及钢塑转换改造;智能表具更换2万户。

2.1.3合同估算价:约7204.0345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工程建设工期: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招标人需求说明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为准;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发包人、监理验收,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其他:本项目共分壹个标段,标段名称:2024贾汪区天然气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前期报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规划手续办理、配合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设备材料采购、安装与调试、竣工验收、联动调试、试运行、整体移交、资料移交及保修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工总承包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级别GB1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职务。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2400万元燃气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时间、金额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如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设计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录入,则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注: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6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2400万元的燃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

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时间、金额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设计业绩除外)。如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设计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录入,则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注:1.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变更证明材料。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参与投标的,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参与投标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5.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对注册建造师要求)必须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3.5.5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3.5.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5.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应遵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应当由符合本公告中投标人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并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或施工任务,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2)联合体协议中牵头人还必须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章盖章为准。

(3)联合体资格审查合格后和中标后,其成员均不得变更。

(4)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8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9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6月13 日至2025年07 月 16日10 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6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详细评审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方案设计文件(暗标):35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46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9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分

2.2.2

评标方式、评

审因素及评

审顺序

(1)评标方式: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方案设计文件、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

(3)评审顺序:本工程分两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评审顺序:初步评审、方案设计文件评审;

第二阶段评审顺序: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

2.2.3

入围下一评

审阶段的方

1、第一阶段评审:

1.1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标准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初步评审标准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家数少于3家时重新招标。

1.2方案设计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分标准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方案设计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总得分

1.3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1)评标委员会按照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21分)的投标人方案设计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7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7名以下的全部入围第二阶段;投标人低于3名时则重新招标)。方案设计文件得分相同且影响判定第7名的,可由评标委员会对影响判定第7名的得分相同的投标人进行投票确定排名,并据此确定前7名投标人排序。方案设计文件评审不合格以及得分汇总排在第8名及以后的投标人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经推荐的前7名投标人,不因后续评标影响而递增。因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及初步审查不合格导致有效投标人少于3名时重新招标。

(2)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标准:21分。

(3)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2、第二阶段评审:

2.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按本章评分标准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工程业绩》、《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进行打分。(仅针对入围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未入围第二阶段的工程总承包报价不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也不作为工程总承包报价评标基准价中相关值的抽取范围)。

2.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7名中标候选人(符合要求的中标候选人多于3名(含),少于规定人数时则全部推荐。不足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重新招标。)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方案设计文件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1)

方案设计文件(暗标)(35分)

设计说明

(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

技术方案

(15分)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

4.环境影响分析。

设计深度(5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5分之间酌情打分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经济分析(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注:

1、评分标准

(1)以上某项内容设计优秀,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设计良好,可得该项分值的70%-90%;

(3)以上某项内容设计一般,可得该项分值的50%-70%;

(4)以上某项内容设计较差,可得该项分值的50%以下;

(5)缺少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2、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得分不应低于4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

3、设计文件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

2.2.4(2)

工程总承包报价

(46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44)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3%、3.5%、4%、4.5%中随机抽取一个)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注意: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暗标)(9分)

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设计管理方案

(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

(2分)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采取暗标形式,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书面形式),共2题,每题1分,共2分,

组织形式:开标现场由各投标人所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抽取答辩序号,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书面答辩时只在答卷上书写答辩序号;答卷序号错误或有其他标记的,该答卷作废处理按0分计。

注: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答辩时间不超过30分钟。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如超出规定页码,则每超出1页扣0.1分。

2.评分标准(除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

(1)以上某项内容评优,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评良,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

(3)以上某项内容评一般,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

(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的评分标准:

(1)答辩内容详细具体、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2)答辩内容较好、较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

(3)答辩内容一般、基本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

(4)未按时参加答辩的,或者答卷序号错误、有其他标记的或者陈述及答辩内容与标准答案不相关的,该项不得分。

5.各投标人拟选派项目经理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2025年071710:00前到达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签到。迟到视为放弃答辩,答辩按0分处理。

6.本次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不含项目管理机构)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为: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2.2.4(4)

项目

管理

机构

(3分)

1.设计负责人:具有城市燃气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

2.设计项目团队中各专业配备齐全(至少包括二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且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2分,配备不全不得分。

注:提供以上相关人员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专业认定以注册证书或执业注册资格为准。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上传或上传不齐或模糊不清不予计分。

2.2.5

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自2022年0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燃气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每有一个业绩得1分;承担过燃气工程设计业绩,每有一个业绩得0.8分;承担过燃气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有一个业绩得0.7分。本项目最高得1分。

注:①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以上资料须将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上述资料未上传至指定模块或上传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得分。

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上时间为准。以上资料须将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上述资料未上传至指定模块或上传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得分。

③提供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方提供的均予以认可。

2.2.5

投标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分)

本项目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以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动态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120.26.7.227:5080/a/archives/archivesMainScore/queryMainList”中评标当日公布的信用分为准)。

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X,X 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分百分比与G 值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企业考评分为77.54, G 值为6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77.54%×6=4.65)。本项目G值=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活动中以信用评价结果高的建筑业企业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徐州贾汪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广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工业园区金迪以北,中铁电器以西

地址:

徐州市贾汪区世纪明珠装饰家具市场商铺13#楼三层302号

联系人:

李文晨

联系人:

张双

电话:

18811966886

电话:

15852366552

2025年6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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