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CZC-ZB-2025040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航天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西安市公安局航天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陕西乐味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建章路58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6,906,254.40元 | 89.6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西安市公安局航天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陕西乐味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餐饮服务 | 西安市公安局航天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机关及刑侦大队餐厅、航天城派出所餐厅、大兆派出所餐厅:职工餐、会议工作餐饭菜的加工、制作和职工就餐全程服务;餐厅所辖区域卫生清洁服务;餐厅所辖区域各类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维护工作; | (一)出品时间和标准 1、早餐8:00-9:00,午餐12:00-13:00,晚餐18:00-19:00;准时开餐。 2、用餐所供食品、器皿在开餐前10分钟布置完毕,如因客观因素不能准时开餐,承包方应提前通知采购人有关管理部门,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3、员工餐采取自助餐形式,荤素搭配,均衡膳食。 3.1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 3.2荤素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3.3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3.4饭菜保证菜品色、香、味和温度。 4、菜品要求 4.1早餐:菜品7种、乳制品1种、面包主食类7种每天不少于15个品种,早餐必须有鸡蛋; 4.2午餐:菜品6种、汤2种、主食1种、水果1种,每天不少于10个品种; 4.3晚餐:菜品6种、小吃主食6种,每天不少于12个品种。 5、餐厅厨师根据就餐规模和餐费标准制定餐谱,考虑就餐人员的口味以及季节的变化,保证每周菜品不重复,每周五下班之前提前排好下周食谱并交给采购人审核、公示。 6、传统节日、重大节日供应有关节日文化食品。 (二)服务人员的要求 1、服务工作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17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管理级以上人员应具备3年以上的餐饮业相应管理服务经验,熟知厨房的运转与成本、安全控制。 3、厨师长、厨师具有3年(含3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掌握两种以上风味菜肴的制作,保证出品质量及食品安全。 4、所有服务人员应保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刑事违法或处分犯罪记录;服务人员按岗位统一着装,言行规范,文明礼貌;所有从业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且拥有有效的健康证。 (三)服务工作的要求 1、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用餐人数、规模及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供完善的服务方案,制定健全的防鼠、防蝇、防蚊、防蟑螂、防尘等措施,确保餐厅的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环保节能、治安消防,确保餐厅的正常运营和规范服务。 2、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对每餐出品进行留样,并认真填写食品留样登记表。 3、供应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工作日统一时间将产生的残食、泔水、垃圾倒入指定地点。 4、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天然气购买费用,并保证正常供气。 5、餐厅运营所使用的客用品、厨房一次性用品、清洁用品的购买及承担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6、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供应商采购食品原料时应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索证索票,并做好采购验收记录,便于溯源;供应商按照要求如实登记相关索证信息,不得涂改或作虚假记录,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索取的相关证件、票据应妥善保存,并与记录内容相对应,便于核查。 7、因供应商管理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火灾、触电、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伤害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 8、因供应商工作人员无法达到采购人管理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对人员进行处理、调换,以确保采购需求及服务得以最佳实现。 9、采购人根据检查考勤结果,每月5日核算上一个月份每餐用餐人数,核算完毕后以转账形式,在供应商开具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 10、为保证供餐质量,采购方职能部门会同供应商每月在就餐员工中进行满意度民主测评。满意度低于相应标准,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提出整改或经济处罚;满意度低于75%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提出整改或经济处罚(1000-2000元),满意度连续或累计3次低于75%,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无需给予供应商任何赔偿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6,906,254.4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利民、马磊、倪永辉、袁儒荣、王攀(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收取。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西安市公安局航天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5.557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分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飞天路390号
联系方式:029-86754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成长大厦8楼
联系方式:18629578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18629578957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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