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将富路12号同富综合市场及配套宿舍物业租赁项目(四次)投标邀请书
(项目编号:JC1Z2508656)
深圳市同富瀛实业发展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裕昌宏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惠家乐百货有限公司、深圳市卓越廷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恒业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光明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光明区社区股份公司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及 7 个配套指引文件的通知(深光集体〔2025〕1号)等有关规定,深圳市亿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深圳市马田将石股份合作公司 委托,就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将富路12号同富综合市场及配套宿舍物业租赁项目(四次) ,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现诚邀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将富路12号同富综合市场及配套宿舍物业租赁项目(四次)
2.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位置 |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将富路12号 |
建筑状况 | 本项目综合市场及宿舍总面积7487.27 平方米,其中同富综合市场面积4576.23平方米;配套宿舍1楼409.68方米;配套宿舍2-5楼2501.36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本物业为深圳市马田将石股份合作公司和深圳市明澜低空经济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共同所有(双方各占50%的股份),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 |
规划建设手续情况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 |
消防手续情况 | 主体消防:无 |
抵押、查封情况 | 无 |
物业其他情况 | 1.电梯:无 2.派遣人员:无 3.变压器:有 |
计算租金面积 | 7487.27 平方米(以出租方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
出租用途 | 商业综合市场及宿舍 |
租金底价 | 188517.46元/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含税。 |
租金递增情况 | 每3年递增10%。 |
租金支付方式 | 每月15日前以银行转帐至出租方银行账户的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
租赁期限 | 8年(5年内无拖欠租金或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下自动续租3年,若有租金拖欠或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招标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 |
免租期 | 3个月。 |
物业管理费 | 无 |
水电费 | 不含在租金内(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出租方不承担) |
其他费用 | 因承租方承租该物业所产生的包括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用/税费/手续费/等其他费用以及因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其他杂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交易保证金 | 人民币10万(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履约保证金 | 3个月租金(以中标价计算),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将保证金转入股份公司指定账户。 |
出租物业使用现状 | 已到期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是否有原承租方 | 是 |
是否允许联合体承租 | 否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是 |
确定承租方后 签订合同时间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
交付期 | 签订租赁合同30日内。 |
特别说明的其他事项 | 1.交易依据说明: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根据《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体企业要素交易操作服务指引(试行)》(深交易〔2023〕3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 2.出租条件说明: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标的物瑕疵风险说明: 意向承租人意向登记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参加物业承租意向登记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消防手续及有关事项说明: 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参加物业招租意向登记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5.主体结构验收说明: 有关物业尚未办理主体验收手续,意向承租人应充分知悉,不得以租赁物业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合规经营风险说明: 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7.装修及改建风险说明: 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8.不可抗力风险说明: 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水电设施风险说明: 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10.违约事项说明 成交人应在发出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1.租赁面积事项说明 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2.交易平台免责声明: 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3.签字或盖章要求:单位章指意向承租人经备案的公章,不得采用“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替代。按照意向登记材料要求,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应予以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应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 |
序号 | 资格要求 | |
1 | 意向承租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或法人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 |
2 | 未被人民法院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hixin/%EF%BC%89%3C/p%3E%3C/td%3E%3C/tr%3E%3Ctr%3E%3Ctd width="14"> 3 |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https://***/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EF%BC%89%3C/p%3E%3C/td%3E%3C/tr%3E%3Ctr%3E%3Ctd width="14"> 5 |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
6 | 非联合体承租。 | |
7 | 未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交易情形。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经招标人邀请,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人的授权,向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0日。
5.交易保证金的处理
5.1 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已签署的租赁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无息原路退回。未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不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未中标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将于中标结果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无息原路退还。
5.2 交易保证金其他事宜请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5.3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充分知悉,除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外,若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参与投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扣除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投标人出现上列情形,导致项目招标失败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若有)转给招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2025年10月21日14时30分,招标代理机构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15时00分,地点为: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一律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6.3.1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
(1)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前述代表亲自办理的,须核验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核验原件)。
6.3.2以自然人名义
(1)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核验原件)。
6.4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6.5 开标地点: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开标室
7.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8.交易服务费
8.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8.2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支付服务费后,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不按要求交纳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在中标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足额扣取交易服务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8.3交易服务费的其他事宜请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9.1.瑕疵说明:投标人投标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投标人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9.2.房产证说明: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投标人自愿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9.3.消防手续说明:有关物业尚未办理消防手续,投标人应充分知悉中标后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承担费用相应费用,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9.4.主体结构验收说明:有关物业尚未办理主体验收手续,投标人应充分知悉,不得以租赁物业主体未验收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9.5.合法经营说明:投标人中标后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标人。
9.6.装修改建说明:如需装修及改建(须事前征求招标人同意)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标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标人。
9.7.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情形说明: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8.水电设施移交说明: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标人提出赔偿(补偿)。
9.9.签订合同说明:投标人中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9.10.交易平台责任说明: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标人与原意向方的相关物业纠纷、招标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10.信息公告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