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楼三、四层装饰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进修楼三、四层装饰改造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4071001
| |||
招标人
|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
建设单位
|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楼层共四层,楼高13米,总建筑面积1103.9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土建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医疗气体工程、室外总平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2025年9月24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9月2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9日
| |||
预中标人
|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3731564.54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谢宏标(注册编号:桂245171867067;身份证号:4507**********225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丽柏(身份证号:4527**********034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广西民族大学文化研习基地二次装修
2.产投(江南)企业公园A1栋改建工程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丰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621985.24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张明清(注册编号:桂1452017201708323;身份证号:4525**********092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蒋云梅(身份证号:4503**********042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北流市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楼提升装修工程
2.百色金紫荆星际酒店1#
3.百色金紫荆星际大酒店(2#楼服务型公寓)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3804454.81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陈理波(注册编号:桂245050805442;身份证号:4525**********229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川(身份证号:4223**********072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北部湾航运中心北楼办公提升改造工程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场所办公及技术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3.广西社会主义学院教学综合楼室内配套装修工程总承包(EPC)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1.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4)诚信要求。
2.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在“桂建云”内被锁定,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5)项目经理资格。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nnggzy%E3%80%81%E5%B9%BF%E8%A5%BF%E5%A3%AE%E6%97%8F%E8%87%AA%E6%B2%BB%E5%8C%BA%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http://www.ccgp-guangxi.gov.cn%3C/p%3E%3Cp%3E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826356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