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药产业园3#标准厂房装修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生物医药产业园3#厂房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睢开经发备【2025】57号《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生物医药产业园3#厂房改造工程》(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徐州新宏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生物医药产业园3#标准厂房装修改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睢宁县经济开发区青年西路北侧、九旭大道西侧
2.1.2建设规模:3#厂房装修改造及室外配套消防、管网、道路、围墙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2041.21万元
2.1.4工期要求:12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装修改造及室外配套消防、管网、道路、围墙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无在建工程)。注:在建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相应条款。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7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7月7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详细评审 | |||||
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两阶段评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开标现场为一次解密全部标书,公布商务报价;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企业业绩、施工组织设计、信用分)开标评标。 1.1评标委员会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企业业绩、施工组织设计、信用分)。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具体数量约定如下:投标人超过12个的,取前9名;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前7名;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若评审合格的数量,达到三家以上但不能满足以上数量要求的,则按实际合格数量计取。 1.2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总分相同且影响前9(7、5)名排名的,则以信用分由高到低取前9(7、5)名,如还相同则以投标人的业绩得分由高到低取第9(7、5)名,如还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的方式取第9(7、5)名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 1.3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1.4特殊情况下进入第二阶段调整方式: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情形的,除出现当事人应当进入第二阶段而评标委员会否决了其进入第二阶段因素外,评标进入第二阶段结果不重新确定。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合理性)评标 2.1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投标报价和报价合理性,未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也不作为评标基准价中相关值的抽取范围。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A投标报价:83分 B施工组织设计:8分 C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分 D投标人业绩:2分 E报价合理性:1分 A+B+C+D+E=100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五:ABC合成法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下浮率Δ取值范围:8%、9%、10%、11%、12%、13%、14%、1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83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 (8分) | 评审因素 | 页数要求(页) | 页数扣分要求 | 分值 |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 2-5页 | 评分点页数每超过 1 页扣0.1分。 | 1 | ||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2-4页 | 1 | |||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5-10页 | 1 | |||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文明、扬尘治理的保证措施 | 5-8页 | 2 | |||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6-12页 | 1 | |||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12-26也 | 1 |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6-15页 | 1 | |||
注: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1-7)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 2、评分标准: (1)以上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 (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 (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5)施工组织设计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对所有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最高分与最低分差值超30%的情形),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 3、施工组织设计标题、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 | |||||
2.3.3(3)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分) | 本标段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以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动态查询系统“网址为 http://120.26.7.227:5080/a/archives/archivesMainScore/queryMainList”中评标当日公布的信用分为准)。 企业信用分占评标总分值的取值为G值。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X,X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分百分比与G值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企业考评分为77.54,G值为6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77.54%×6=4.65)。 | |||
2.3.3(4) | 投标人业绩(2分) |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6月1日(含)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职务。每有1个得1分,最高1分; 2、投标人自2022年6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 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额为1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不含单独幕墙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注:以上提供的相同业绩不予重复计分。 | |||
2.3.3(5) |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 1. 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比率:10%,乘以权重系数50%,加所有通过评标入围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50%,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价。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1%的,有一项扣 0.1分,最多扣1分。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 监督部门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规划建设局)
联系方式:0516-88308810
10. 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新宏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标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睢宁县金城街道前进路北侧地址:睢宁县建筑产业科技园4号楼四层
新经济产业园3#楼
邮编: 221200邮编:221200
联 系 人: 孙工联 系 人:窦雯雯
电话:0516-67031705电话:0516-88328200/19905221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