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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银行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配套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华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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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金华银行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金华银行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配套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JHYH-WTCG-RJKF-2025-329/平台生成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

四、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服务期

含税最高限价(万元)

1

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配套系统建设项目

建设系统与人行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产品加工、数据质量、产品提供、授权协议管理、资金流信用信息查询、留言工单处理,全面提升资金流信息共享、精细、务实、高效服务能力,共同组成完整的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生态体系。

验收后免费维保1年

57.65

最高限价:57.65万元(含税)系指整体费用,包括项目开发、实施、维保费用等。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引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6、报名单位须具有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配套系统建设项目开发自主知识产权;

7、本次招标要求报名单位须具有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配套系统建设项目开发1个及以上成功案例;

8、投标人应具有为金华银行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配套系统提供8-10年维护服务的能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支付成功后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2.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2025年5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维护期间除外)。

3.标书费:人民币400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4.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壹仟元(小写:¥11000)。

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标段)指定虚拟子账号。未从投标人基本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12日14时0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5月12日14时00分。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

十、其它要求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单位都符合资格要求。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银行官网(http://www.jhccb.com.cn/)、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非政府采购版块上发布。

十二、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579-82178228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103号宝莲大厦A座11楼

联系人:杨先生 手机:15105797654

监督电话:0579-82178990

、投标人费用

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一切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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