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辩证论治智能辅助诊疗平台研发与应用-中医数字人系统软硬件采购
补遗文件(2号)
各投标人:
为避免理解歧义,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的“※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第3条第(2)款“(2)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整机5年(或以实际投标文件为准)的原厂制造商免费质保期,且售后服务完全满足格式合同内容;”修改为:“(2)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定期限的整机原厂制造商免费质保(期限以实际投标文件承诺的质保期为准),且售后服务完全满足格式合同内容;”。
招标人:北京大学重庆大数据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京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5日
补遗文件2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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