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和县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G346上安线(K412+627-K414+681)(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皖E0-31-2025-0208 | |||||
标段名称 | 和县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G346上安线(K412+627-K414+681)(第二次) | |||||
标段编号 | 皖E0-31-2025-0208001-1 | |||||
招标人 | 和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 |||||
项目统一代码 | 无 | |||||
最高限价 | 11092825.01元 | |||||
代理机构 |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建筑之乡总部大厦509 李宇1995551576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动态合理价格法 | |||
开标时间 | 2025/7/10 10:00:00 | 计划工期 | 12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丰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120日历天 | |||
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莲云乡腾云村(县经济开发区双河创业园4号办公楼) | |||||
投标价(元)/费率(%) | 8263045.55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储振峰 项目总工:王业胜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 | |||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皖234222208519、皖交安B21G02977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2020Z632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四川懋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120日历天 | |||
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家园路32号2栋5层1号 | |||||
投标价(元)/费率(%) | 8238541.30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何波 项目总工:罗婷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 | |||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川2512011201239497、川交安B17G00777 项目总工证书编号:00043904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宇19955515769)。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汪泳,联系电话:0555-5335006。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