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2025年计量校准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2025年计量校准项目,采购人为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简称“中粮巢湖”,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2025年计量校准项目以竞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年计量校准项目
2.2. 项目编号:A024
2.3. 采购范围:对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待检设备进行校准,并提供校准证书。(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2.4. 项目实施地点: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
2.5. 计划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
2.6. 质量标准:符合规范要求和采购人需求的检定/校准/检测服务。采购人的小型计量器具需由成交人自行到现场收取,并带回所在地检测;大型仪器设备及部分在生产线上不可拆卸的仪器设备,由采购人提出申请,经双方确定检测时间后,成交人到采购人指定现场检测。
2.7. 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19000.00元(含税)。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资质要求: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
3.3. 人员、财务、业绩要求:无
3.4. 信誉要求: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报价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3.7. 报价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报价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报价人的合法权益。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报价人有上述情形的,采购人应当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报告本单位招标委。
3.8. 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近似情形对围串标行为进行认定;确有围标、串标行为的,情节较轻的参照《中粮油脂控股有限公司失信客户和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冻结、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报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规定执行。
3.9.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投标:
(1)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报价事宜;
(3)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报价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