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象鼻街道片区)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将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的“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1分,具有工程设计类中级职称加0.25分,具有工程设计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修改为:“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1分,具有工程设计类中级职称加0.25分,具有工程设计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0.5分,本项最多得1.5分。”。
二、其它内容不变。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象鼻街道办事处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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