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1-2026-0748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汽车技术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车路云一体化实训室)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主要商务要求内容中的: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40%,中标人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3期:支付比例30%,项目产品全部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注:1.采购人支付每笔款项时,中标人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2.本项目经费为政府财政资金,若因政策调整、财政拨款延迟等不可归责于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的原因导致付款滞后,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暂停、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供货、安装、售后等全部义务,不得追责采购人;若因中标人怠于提交资料、拒不配合办理请款手续导致付款延迟,全部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更正为: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财政专项资金下达通知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 2期:支付比例60%,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有效发票至采购人处,经确认无误后采购人于支付合同金额的60%。 注:投标人知悉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相关付款程序需严格遵守东莞市政府财政资金支付程序规定。若基于财政拨款原因导致采购人未能及时支付款项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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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汽车技术学校
地 址:东莞市寮步镇寮城中路霞边段7号101号
联系方式:0769-83266616-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威朗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号
联系方式:0769-26989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69-26989928
广东威朗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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