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4-26J6-FG1764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邢台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道路工程项目部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以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采购河北邢台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道路工程项目部所需粉煤灰,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等别为一等,工程规模为大(1)型。电站安装 4 台单机容量为 300MW 的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总装机容量为1200MW,额定发电水头 305m,连续满发小时数6h,距高比 8.57。电站建成后主要服务于河北南网,在电网中承担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任务,具备黑启动能力。
交通条件:邢台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境内,工程区距邢台市中心40km,距石家庄市 110km,距北京市直线距离约 400km,京广铁路、邢和铁路从邢台市经过,距离本工程较近的货运车站为邢台站,为一等站,距工程区公路里程约为55km。
项目规模: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Y1号路、Y2号路、Y4号路、Y5号路、引水上部施工支洞、地面开关站场平、下水库进/出水口尾水检修闸门井平台以上开挖支护工程、排风竖井平台场地平整、下水库上游坝坝肩开挖支护工程、下水库下游坝坝肩开挖支护工程、泄洪放空洞闸门井平台以上开挖支护工程等。
2、采购范围:粉煤灰采购及相关服务,出厂费、装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全部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增值税费、保险费、利润、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市场浮动、环境、安全风险等全部费用,确定成交响应人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采购数量,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合同执行期间数量以实际收取数量为准,不因数量变化调整价格。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粉煤灰 | Ⅱ级 | 吨 | 8723 | |
合计 | 吨 | 8723 | |||
注:以上数量仅为做采购文件参考数量,采购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以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4、交货时间:2026年11月30日至2027年12月31日(实际供货截止时间根据需方工程进度情况确定),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根据工程需要分批采购,交货时间以采购人实际通知(电话/传真)后3天内到货。
5、交货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将军墓镇横岭村河北邢台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道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卸车点(交货时须随车提供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出厂检验报告等资料),分批交货且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采购人发出的交货通知书载明地点为准。
6、质量要求: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6.1、符合DL/T 5055-2024标准中F类Ⅱ级的参数要求。每批发货随车附产品合格证及批量检验报告,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买方接货后抽检复查,如有异议立即通知卖方,经双方共同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重新检验。复检合格其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复检不合格除退回不合格品外,其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6.2、所提供的物资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买方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体系和GB/T2800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也不能对接触物资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投入运行过程中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7、综合单价包括出厂费、装卸车费、出厂检验费、运杂(输)费、运输保险费、利润及税费等指定交货地点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进行调价。
以上价格为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下的完税价格,税率随国家政策可做相应调整。
8、质保期:质量保质期为12个月,质量保证期自响应人发票在采购人财务挂账之日起计算,质保金3%。
9、验收与交付
9.1采购人应在物资到达指定位置当日内,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响应人参加验收,如果响应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采购人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物资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双方指定人员对到货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等进行验收,如有需特别说明的,需在发货单上或书面文件中注明,并由双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响应人应负责退、换货并承担相应的损失。粉煤灰到达目的地后,以采购人工地现场的地磅(经当地技术监督局校验合格)数量为依据进行验收,交货计量的数量偏差(出厂与工地磅单数量的磅差)应按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偏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超过千分之三采购人将拒绝收货。双方对验收数量存在异议时,可找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公磅复磅,第三方复磅为验收依据,公磅费用由与公磅磅差较大的一方(失误方)承担。验收应依据文件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未明确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9.2响应人提供粉煤灰必须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规范;如经实验室检验所供产品不符合上述国家相关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相关要求),该批产品必须全部清理出库,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延迟交货等损失,全部由响应人承担。
10、结算及付款方式:
以当月供货、验收量为准,先货后款,响应人按双方约定时间将物资按批次送到采购人指定交货地并经双方组成的验收机构验收无误签字确认后,以上月 21 日至当月 20 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双方于当月 25 日对本次结算周期的货物进行对账结算工作。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对账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在采购人财务挂账后,在40—60天内采购人支付对应批次供货量的97%价款,剩余3%作为质保金,按此比例批次批结;在每批材料到货后,质保期为12个月,自材料验收合格当日为起始日,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30天内支付。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
11、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银行转账支付不低于货款的50%,其他非现金支付不高于货款的50%,采购人采用其他非现金支付方式,产生的贴息费用由响应人承担。因资金不足而无法按照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支付资金渠道:项目自筹,自筹方式为项目业主单位筹集。
12、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3%,履约保证金采用以下方式缴纳/提交,由响应人自行选择:
(1)响应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通过银行转账缴纳。
(2)响应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提交等金额由采购人认可的商业银行所开具的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Ⅱ级粉煤灰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应具有粉煤灰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3-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a.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b,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可同时参加本次采购。c.二级及以下关联企业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2026年10月 26 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bidweb/#/logi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2、有意参加的响应人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3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网址为https://bid.powerchina.cn/bidweb/#/supplierLogin)全程在线开展,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招标响应人在线进行操作。响应人可在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CA办理”菜单,扫码下载“中招互联”在线办理移动证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响应人须登陆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响应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采购平台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人。
3、数智化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https://bid.powerchina.cn/help,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服务中心-新版平台-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
地 址:河北省涿州市华阳中路200号
邮 编: 072750
联 系 人:安女士 李先生
电 话:0312-8400703 18734741805
电子邮箱:sdsjefjzcb@163.com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 13223031962
电子邮箱: 2796163929@qq.com
九、纪检监督机构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纪委办公室(0312-8400805)提出投诉。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
2026年10月21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