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数智案件数字检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2025-017
2.项目名称: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数智案件数字检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550000.00元
最高限价:550000.00元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内容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一标段 | 检察业务提醒告知软件 | 90000.00 | 90000.00 |
| 2 | 二标段 | 电子卷宗治理服务 | 150000.00 | 150000.00 |
| 3 | 三标段 | 工作网网站系统及硬件采购 | 160000.00 | 160000.00 |
| 4 | 四标段 | 网络安全升级采购 | 150000.00 | 15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数智案件数字检察采购,包含检察业务提醒告知软件、电子卷宗治理服务、工作网网站系统及硬件采购、网络安全升级采购。
5.2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安装、部署。
5.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要求,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等证明资料)。
2.供应商应出具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 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同一合同项目最多有一家子公司参加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注:供应商可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标段,但最多只能获取其中一个标段的成交资格,如果两个及以上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人为同一供应商,则该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成为某一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在其余标段中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其余标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递补推荐成交候选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3.方式:邮件发售。各潜在供应商无须到现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1);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③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④文件费转账截图;以上均为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xzxzbba@126.com,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亚军,电话:0371-8668849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发回至供应商邮箱。
4.售价: 300 元/标段。供应商应在发送邮件的当天,采用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供应商名称全称+项目编号(若采用个户对公户转账,后续不再开具发票)。
单位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行郑州北环路支行
账号∶4110 624 000 1801 000 5642
行号∶301491000769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14楼1419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14楼1419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邢庄北街9号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方式:0371-67150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毛东梅、刘亚军、孙国栋、王倩倩、袁芙蓉
联系方式:0371-866884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东梅、刘亚军
联系方式:0371-86688491
附件1: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数智案件数字检察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登记表
项目编号:
领取时间: 年 月 日 标 段:
联 系 人: 手 机:
公司电话: 电子邮箱:
| 供应商名称 |
| |
| 地址 |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 |
| 被授权委托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 有 无 |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 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202512031828064171545830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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