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2025年42座水库安全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庐山市2025年42座水库安全鉴定项目,建设资金已筹备,招标人为庐山市水利局。本项目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2025年42座水库安全鉴定工作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根据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江西省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对庐山市百谷墩、青龙、蛤蟆塘、流溜观等42座小型水库进行大坝
安全鉴定工作,均需编制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其中小(1)型水库10座,小(2)型水库32座,分布于全市9个乡、镇(管理局)。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本项目的2025年42座水库安全鉴定工作服务等。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金额:220万元。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交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成果。
2.6 质量要求:提供所有水库的地质勘查成果、编制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并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编制规范,并能过大坝安全鉴定审查。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6月16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址 http://***/)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7日上午09时30 分,开标地点为庐山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 ”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 动。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 ”事项说明。
7.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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