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企业公示信息中介协查服务 JSZC-320100-NJXY-G2025-002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20 08:45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NJXY-G2025-0029
项目名称: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企业公示信息中介协查服务
预算金额:202.400000万元(采购包1:22.000000万元;采购包2:38.000000万元;采购包3:31.000000万元;采购包4:23.000000万元;采购包5:34.000000万元;采购包6:31.000000万元;采购包7:23.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2025年度预算为人民币202.4万元,分设7个分包,各分包预算金额请见招标文件中《项目分包明细与分包预算金额、服务清单一览表》。投标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得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分包,每个分包选取一家供应商中标。
采购需求:
1.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情况抽查。现拟公开遴选一批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年度报告和即时公示信息中的出资情况、投资情况、资产经营状况、从业人员等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协查,对每个被查企业出具书面协查报告。本招标项目的最小招标单位为分包,按每个分包进行投标、评标。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做特别标注或说明即适用所有分包。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2.本项目按照总价形式进行报价,超过相应分包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3.《项目分包明细与分包预算金额、服务清单一览表》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协查区域、预算金额(万元) | 协查数量(户) | 服务完成标准 |
1 | 2025年企业公示信息中介协查服务分包一 | 江北新区 鼓楼区22.00 | 220 | 1.供应商完成采购人分配的协查户数,对每户协查对象出具协查报告,其中已取得必要的协查资料、有完整明确公示信息协查结论的出具“有协查结论”报告,因检查对象联系不上或不提供资料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对部分企业无法明确具体结论,出具“无法核实查证”报告。分配的协查对象全部出具协查报告视为完成要求的工作数量。 2.供应商未按时完成协查户数数量,对未完成户数按1000元/户扣除合同款项并追究违约责任。3.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对每一户协查对象均需出具协查报告,如被抽查企业已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协查工作报告》中应当载明具体的“一致”或“不一致”协查结论;如因检查对象联系不上或不提供资料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协查报告中无法载明具体协查结论的,协查报告中应载明具体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 |
2 | 2025年企业公示信息中介协查服务分包二 | 玄武区 雨花台区38.00 | 380 | |
3 | 2025年企业公示信息中介协查服务分包三 | 秦淮区 31.00 | 310 | |
4 | 2025年企业公示信息中介协查服务分包四 | 建邺区 23.00 | 230 | |
5 | 2025年企业公示信息中介协查服务分包五 | 栖霞区 经开区34.00 | 340 | |
6 | 2025年企业公示信息中介协查服务分包六 | 浦口区 六合区31.00 | 310 | |
7 | 2025年企业公示信息中介协查服务分包七 | 溧水区 高淳区23.40 | 238 |
4.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自然人投标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非独立法人独立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其独立参加投标并承诺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的授权书原件、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加盖CA电子公章)。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CA电子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7
1.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文件要求。
2.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CA电子公章,随 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7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投标供应商应获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或获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中至少一项(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20 08:45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投标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成交后的投标产品(包含相应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如专利权、版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的主张或起诉。一旦出现被主张或认定侵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带来的全部最终不利后果。
3.本采购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②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③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④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文件要求。
4.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5.评审顺序
评审时按照分包1、分包2、分包3……分包7的顺序依次评审,投标人投标多个分包的,一旦投标人确定为分包1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拟中标人,仍可参加后续所投分包的评审,但即使该投标人在分包2评审时总分排名第一,亦不作为拟中标候选人推荐,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递补,以此规则和顺序依次类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
单位名称: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96号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25-84648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层505
联系人:吉工
联系电话:025-52813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工
电话:025-528136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