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兰陵县罚没物品石灰岩(青石)原矿石”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拍卖结果公示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存放于兰陵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院内的罚没物品石灰岩(青石)原矿石约计517吨;
2、存放于兰陵县下村乡东上峪村村北的罚没物品石灰岩(青石)原矿石约计308吨。
二、公告时间及媒体:2025年11月3日《山东商报》第15版
三、拍卖时间:2025年11月11日上午10时
四、拍卖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拍卖结果:
标的1买受人:001号,
成交价:8,400.00元(人民币大写:捌仟肆佰元,不含税)。注:该标的共有一个竞买人报名参拍,因竞买人电脑原因未能应价,经拍卖师现场确认按保留价(起拍价)成交。
标的2买受人:001号,
成交价:3,2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贰佰元,不含税)。
特此公示!
临沂东泰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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