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宜兴市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
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XYX20250718001-S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宜兴市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已由宜兴市人民政府以宜政发〔2025〕61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宜兴市太平小流域、善卷小流域、芙蓉小流域、长岗小流域、楼新桥小流域、铜山小流域及芳溪小流域等 7 个小流域。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深入推进一体化水土保持工程。针对需解决的水土流失问题,因地制宜布设沟道整治、生产道路工程等工程措施和水保林、植物过滤带等林草措施,提高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施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一体化综合治理,稳步提升项目区水土保持率,形成水土流失防治预防与治理双轮驱动的保护格局,巩固水土保持治理成果,明显提升项目区水源涵养、水质改善等水土保持功能。
总投资金额:10000 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7个小流域的水土保持全周期监测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资料收集与数据处理
基础资料整合:收集项目区所涉及7个小流域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土壤类型、植被覆盖、水土保持措施布局等基础数据,整合历史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及工程设计文件。
多源数据获取及处理:高分辨率遥感影像的采购与空间校正等预处理;7个小流域边界、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建设总体布局以及措施设计空间矢量数据;基于遥感影像解译进行土地利用以及工程监测范围、扰动范围等空间数据矢量化处理、GIS空间数据库建立;现场无人机航拍影像数据与处理;结合现场勘查,植被覆盖度、土壤质地、工程措施现状等数据矢量化上图。
(2)监测内容
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范》《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技术规范》等规范,结合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目标、内容、效益分析需求等相关技术要求,建立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监测适宜指标体系,利用遥感监测、定点监测、现场巡查、资料收集分析等方法,开展水土保持常规监测及效益监测。监测指标选取可参考以下内容:
常规监测内容:降水量、悬移质含沙量、突发水土流失危害调查、人为扰动情况、土地利用变化、水土保持措施、林草植被等;
生态效益监测:生态岸线、污染源、水质(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总磷、铵态氮、硝态氮等指标)、土壤肥力、化肥使用情况、农药使用情况、规模化畜禽养殖废水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卫生厕所普及率等。
社会效益监测:提供就业岗位、群众增产增收情况,旅游康养接待人次、各类业态等变化情况、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情况等。
(3)监测频次
在宜兴市2025年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建设施工前,完成监测实施方案优化设计、监测点位布设和首次本底监测,建立基准数据库。在本项目建设前期、中期、后期,各完成1期水土保持跟踪监测。
(4)应急响应
当施工区域及周边出现扰动异常情况时开展应急监测,编写应急监测报告。
(5)成果控制
空间数据库:建立GIS平台整合多期监测数据,实现监测数据可视化分析。
成果报告:按时间节点要求提交本项目监测实施方案、每一期监测报告、应急监测报告(如有)和监测总结报告。
相应服务费用概(估)算金额:约223.9万元。
2.4 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2025年8月-2026年12月底。
误期违约金:中标合同价的万分之五/天,误期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的5%。
2.5 本合同项目质量要求:合格。监测成果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提交报告的数量、质量满足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决算或财务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所注明为准,如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只须提供一种扫描件,以证明其专业)并在本单位从业满三月,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5月~2025年7月三个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5月~2025年7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
(3)其他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5年08月06日24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 到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CA服务窗口(地址)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 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30.html,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网址)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 登录“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http://ggzyjy.wuxi.gov.cn/fzlm/wxsslgcwsztbxt/index.shtm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获取招标文件
4.2.1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 交易平台的规定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
4.2.2 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
4.3 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截止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逾期不可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08月 26日 08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最高投标限价:2120000元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120000元,监测费率=监测费总价报价/限价2120000(元),结算时费率不再调整,结算监测费以批复的监测费*中标费率。监测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宜兴市水利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0510-87934944;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58.215.1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荆溪北路10号华光玻璃4楼
邮编:214200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话:13812245650
电子邮件:1311775901@qq.com
附件:
诚信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