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垫江县高新区储能第二批设备采购(第三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875000.00元
| |||||||||
项目编码
|
500231202507040250101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博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74692498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重庆德生鼎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第二批充电站包含康科特充电站、春花廉租房充电站和康科特储能站的全部储能设备。
|
合同签订后5日内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提供材料 ,后续提供的材料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提供的材料及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分批次进行供货(在供货前由招标人提供材料或设备计划清单);质保期:2年以上,具体按国家、行业规定。
|
/
|
2025年7月30日
|
709500.00
|
吕青峰
|
/
|
/
|
|
|
70950.00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