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发挥引导作用,搭建“链主”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平台,制定鼓励政策;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产业链协调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链主”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
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到“实施新一轮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强化“链主”企业引领作用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水平、推动产业升级的核心策略。但当前我国产业链存在协同不足、“链长”“链主”权责模糊及金融支持弱等问题。笔者认为,可借鉴美国通过政产学研协作、资本赋能及全球化布局强化“链主”生态的经验做法,完善协同机制、优化政策协同、发展供应链金融,最终提升企业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三大问题
我国产业链虽已形成完整体系,但“大而不强、宽而不深”的问题依然显著,核心技术与关键环节的对外依存度较高,制约了“链主”企业的引领能力。一方面,关键技术自给率偏低,部分战略性产业的核心材料、设备及零部件仍依赖进口,削弱了“链主”企业对供应链的控制力。另一方面,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深度不够,“链主”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价值共创机制不完善,中小企业多处于加工、组装等低附加值环节,难以向“链主”企业提供高端配套服务,导致产业链整体附加值不高。
此外,“链长制”是我国推动产业链治理的重要制度创新,但实践中“链长”(政府)与“链主”(企业)的权责关系尚未完全理顺,导致政策执行效率不高。一方面,部分地方政府对“链主”企业的过度干预,将“链主”企业视为政策执行的工具,忽视了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导致“链主”企业的创新活力与市场竞争力受到抑制。另一方面,“链长”与“链主”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不完善,政府难以及时了解企业的真实需求,企业也无法有效参与政策制定,导致政策供给与需求错位。另外,跨区域、跨部门的政策协同不足,不同地区的“链主”企业之间存在同质化竞争,难以形成全国统一的产业链生态。
最后,金融是产业链发展的重要支撑,但当前我国金融支持“链主”企业与中小企业的精准度不足,难以满足产业链协同发展的需求。一方面,“链主”企业的融资渠道单一,过度依赖银行贷款,而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方式的比重较低,导致企业融资成本较高。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未根本解决,由于缺乏抵押物、信用评级低等问题,中小企业难以获得足够的金融支持,制约了其技术创新与规模扩张。此外,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滞后,难以有效连接“链主”企业与中小企业,导致资金在产业链中的流动效率较低。
他国经验
美国政府通过“中小企业创新计划”(ZIM)为“隐形冠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其专注于细分领域的技术突破,强化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控制力。同时,“链主”企业通过供应链整合,将中小企业纳入其产业生态。例如,特斯拉通过供应链整合强化其主导地位;亚马逊通过电商平台整合中小企业,推动其数字化转型。
此外,美国风险投资(VC)和私募股权投资(PE)通过早期投资与后续融资,助力“链主”企业从初创到规模化。例如,英伟达早期获得红杉资本的投资,支撑其在GPU领域的研发;特斯拉通过马斯克个人资产、VC及政府低息贷款度过破产危机,上市后又通过增发、可转债等方式再融资约177亿美元,用于研发与产能扩张。同时,美国联邦机构通过股权投资直接参与“链主”企业的发展。例如,2025年10月,美国国防部向特洛吉金属公司(Trilogy Metals)投资3560万美元,获10%股权,支持其在阿拉斯加的采矿项目。
最后,“链主”企业通过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降低成本并提升效率。例如,苹果公司作为电子领域“链主”企业,其供应链遍布全球,降低了其生产成本并提升了产品竞争力。同时,“链主”企业通过培养跨文化管理人才,以适应不同国家的文化与市场环境。此外,“链主”企业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防止其技术与品牌被侵权。例如,微软通过专利诉讼与授权,保护其操作系统与办公软件的知识产权。
四点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并借鉴国际经验,为强化我国“链主”企业引领作用、推动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笔者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首先,政府应发挥引导作用,搭建“链主”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平台,制定鼓励政策,如设立专项研发补贴,对“链主”企业与科研机构联合开展的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围绕“链主”企业的需求开展定向研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例如,学习美国“中小企业创新计划”,为我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补贴,鼓励其专注于细分领域的技术突破,为“链主”企业提供关键技术支持。
第二,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产业链协调机制,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壁垒,促进全国统一产业链生态的形成。制定统一的产业链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避免不同地区“链主”企业的同质化竞争。例如,建立全国性的产业链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协同发展。
第三,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将“链主”企业与中小企业纳入同一供应链金融体系,通过核心企业的信用传导,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实现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的协同管理,提高资金在产业链中的流动效率。
第四,鼓励“链主”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优化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和销售布局,降低成本并提升效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如税收优惠、外汇管理便利化等,帮助企业开展跨国投资和并购。例如,对“链主”企业在海外建立研发中心、生产基地等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朱帅
赛迪研究院研究员)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