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2026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13-00338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2026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0000
最高限价(元):4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编号/品目号:001/01包组名称:沈北新区2026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
一、项目概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6〕1256号)等文件的要求,为保持我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现势性,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等工作提供支撑,开展此项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为沈北新区2026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遥感影像收集与正射处理、资料收集与整理、监测内容采集、质量控制、按要求组织完成省级、国家级数据成果汇交等。以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依据2026年6月底之前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和最新的相关专题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等工作,开展沈北新区(城区)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监测工作以土地利用现状为依据,在变更调查成果地类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相关地类,确定监测要素的空间位置、占地范围、面积(长度)、相关属性等,并监测其变化情况,掌握城市建设总量、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情况。监测结果支撑城市建设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
三、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辽宁省2026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
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3.《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
4.《城区范围确定规程》(TD/T1064-2021)
5.《地理国情监测数据技术规定》(GQJC01-2020)
6.《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内容与指标》(CH/T9029-2019)
7.《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和国道编号》(GB/T917)
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13989-2012)
9.《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
10.《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1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0000、1:25000、1:50000、1:100000数字正射影像图》(CH/T9009.3-2010)
1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
13.《公路数据库编目编码规则》(JT/T132)
14.《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TD/T1063-2021)
其他现行国家及行业最新规程规范。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满足沈北新区的相关具体要求。质量保证:验收合格后 1年。
五、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与国家、地方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等的发展变化一致;与沈北新区的相关政策与具体要求等的调整变化一致。
商务条款
★1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 履约地点:沈北新区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成果通过省级、国家级核查,一次性付款。
付款条件:提供项目成果、开具发票。
★4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 号】规定执行及招标文件要求。
验收程序:符合国家要求
验收报告:符合国家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 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设计规范、规程合格标准。
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 1年。
★7 现场支持:( 1 )小时内响应;( 2 )小时内到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3日20时00分至2026年11月0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自愿递交备份文件至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5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北分局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联系方式:024-88048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联系方式:024-23883380-8140
邮箱地址:lnqt2018@[链接]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华园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249084223108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铉沁、杨泉瑞、赵鹏
电 话:024-23883380-8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