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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柏坡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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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柏坡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柏坡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提升改造项目已由石家庄市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石家庄市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西柏坡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提升改造项目技术方案的审意见》(石高发〔2024〕7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石家庄市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 《石家庄市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西柏坡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石高发〔2025〕1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西柏坡高速公路运营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西柏坡高速公路运营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鹿泉服务区

鹿泉服务区坐落于鹿泉区宜安镇,位于京昆高速K285+600处。 布局形式为双侧分离式服务区,占地面积90亩,建筑面积7518 m2, 于2012年10月正式投入运营。两侧加油站分别由中石化、中石油租赁经营,具有加油、充电、如厕、商超、餐饮、车辆维修、WiFi 等功能。

(2)平山服务区

平山服务区坐落于平山县东回舍镇曹家庄,位于西柏坡高速 K39+500 处。布局形式为双侧分离式服务区,占地面积100亩,建筑面积8202 m2 , 于2014年5月正式投入运营。目前,服务区公共服务自营,具有充电、如厕、商超、餐饮、WiFi 等功能,加油站受土地组卷影响未运营。

(3)岗南服务区

岗南服务区坐落于平山县岗南镇,位于西柏坡高速公路西柏坡段K53 处。布局形式为双侧分离式服务区,占地面积60亩,建筑面积7559 m2。服务区于2016年4月建成,因地处二级水源保护地未进行环评验收,无法开通运营。

(4)西柏坡停车区

西柏坡停车区坐落于平山县西柏坡镇,位于西柏坡高速公路 西柏坡段K65+157 处,布局形式为双侧分离式服务区,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1562m2, 于2013年11月正式投入运营。目前,停车区公共服务自营,具有如厕、停车、热水等功能。加油站因不符合商务布点间距要求,承租方无法办理加油站手续暂未运营。

本项目为西柏坡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

(一)室内提升改造

1.公共卫生间整体改造提升:主要更换地面、墙面、顶面、门窗、灯具、空调系统、排风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气管线(含开关插座等 )、屋面、洁具、五金、隔断及烘干器、厨宝、洗手盆台面、镜子等零星项目。

2.走廊顶面清扫刷漆。

3.更换后厨大闸箱、更换消防阀门。

4.平山服务区多功能活动室提升改造:主要新砌墙体,更换地面、墙面、顶面、灯具、洁具、五金、门窗、隔断、屋面,空调系统、排风系统、电气管线(含开关插座等)、给排水系统改造及其他零星项目、配套服务设施等。

(二)室外提升改造

1.墙砖整体冲洗、美缝。

2.拆除太阳能,对漏雨房顶和屋檐整体做防水处理;对屋面瓦片破损、脱落、缺失,进行更换补充,同时更换阳光板。

3.广场道路局部下沉开裂、便道砖破损:对于道路板块破碎断裂、拱起、表层细集料散失粗集料暴露等破损严重的板块进行换板处理:便道损坏区域的广场砖以及基层存在病害处理后,重新铺筑便道砖;路面改造完成后,对服务区内停车位标线、人行横道线、导向箭头等按原位置重新施画反光标线。

4.设计更新服务区(停车区)入口破损的形象牌、标志标牌、灯箱及宣传栏。

5.贴补花池砖、更换路缘石:将原树池贴砖全部拆除,重新贴砖;西柏坡停车区的路缘石现状为混凝土材质,因自然老化、冻融等原因,已破损严重,需进行拆除换新,采用石材路缘石,施工完成后应视混凝土面板与路缘石之间的缝隙宽度灌入热沥青或者填缝料,避免雨水渗入。

6.绿化带除杂草、修剪绿化、补栽绿植。

7.三个服务区(停车区)污水处理设备整体更换中水设备。

8.设计更新鹿泉服务区、平山服务区水泵房水泵和管道泵其中鹿泉服务区2台,平山服务区1台(立式多级管道泵)。

9.更新鹿泉服务区远程水泵(30kwh)。

10.鹿泉服务区污水井破损,设计改造

11.拆除现热水供应小房,更换为热水一体箱;更换弱电设备及线路、更换太阳能路灯。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计划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3年度或2024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500万元。

  3.1.3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3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1项(条/段)房建工程施工项目。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24年3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施工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施工合同被解除。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有效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近5年(2020年3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条/段)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总工高级或以上职称;近5年(2020年3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条/段)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3.1.7其他要求: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17、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2 09:00至2025-05-06 09:29,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06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登陆“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投标文件上传时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及时与技术信息处联系(电话:0311-89868327)。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高速”微信公众号网站上发布。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特别提醒: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 CA 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北京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311-82971337;河北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400-707-3355转6。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24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6.招标文件中新工程建设平台与原工程建设平台描述不一致的地方请联系市公共资源技术,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人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发送至jkgsjhk @126.com。或致电招标代理公司:石家庄市交通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0311-8090227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1-87839500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无;收费金额:0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西柏坡高速公路运营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市交通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鹿泉区植物园路160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泰华街381号林 荫商务广场2号楼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花涛

联系人:

蔡辉、张颖、王明哲、赵翊晨

电话:

0311-89115706

电话:

0311-8090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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