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工程项目 | 万安县城区停车场一期项目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万安县芙蓉派出所东侧、老农行宿舍楼、五丰农贸市场东侧、万安东大道河西商务写字楼南侧、 城北湿地公园东侧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万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关于万安县城区停车场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万发改交通字【2025】9号 | |||||
建筑面积 | 27012.41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混合 | |
项目总投资 | 706.82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5706563.36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其他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共包含5个停车场总占地面积27012.41平方米。芙蓉派出所东侧停车场占地5721.40平方米,可提供机动车停车位45个;老农行宿舍楼停车场占地1134.24平方米,可提供机动车停车位24个;五丰农贸市场东侧停车场占地5699.35平方米,可提供机动车停车位130个;商务写字楼南侧停车场,占地7247.33平方米,可提供机动车停车位18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1个;城北湿地公园东侧停车场,占地7210.09平方米,为临时停车场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万安县城区停车场一期项目 | ||||
二标段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合格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 |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需配备施工员1人、质量员1 人、材料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提供上岗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市政);安全员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C 证)。均为投标单位在职工,须提供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4、评标办法:房建市政工程合理低价法;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6、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要求,有文件中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的惩戒对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7、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8、 ①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18827961901,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受理电话:0796-5701647.(本项目网上开标地址: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5月13日 至 2025年06月02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5月13日 | |||||
获取方式 | 自行下载 | |||||
联系人 | 李维霞 | 联系电话 | 15770678539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5月12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5月12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5年05月12日 |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栏目中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