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曲靖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特勤站食堂、培训基地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
一、招标条件
本曲靖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特勤站食堂、培训基地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曲靖市消防 救援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约300万元(此费用含配送食物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装卸、税等全部费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曲靖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特勤站食堂、培训基地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曲靖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特勤站食堂、培训基地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下列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投标;⑦ 不存在违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2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 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 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2.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零售、餐饮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与营业执照主体名称应当一致,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还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实质上是同 一个主体):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并称时间:U23年 73gt分
联系人:陈 工
手 机:18613369627
邮 箱:czxm77@126.com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