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肇庆市儿童福利院儿童日常照料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并于 2026年11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201-2026-02511
项目名称:肇庆市儿童福利院儿童日常照料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24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护理员、厨师、司机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5,468,25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肇庆市儿童福利院儿童日常照料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468,25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起止时间为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采购包2(水电工、保安员、保洁员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771,75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物业管理服务 | 肇庆市儿童福利院儿童日常照料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71,75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起止时间为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可参照《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可参照《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2.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可参照《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2.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针对该项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可参照《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2.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护理员、厨师、司机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人属于大型企业的,须将不低于合同总金额40%的比例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分包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要求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须将不低于合同总金额28%的工作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书》;(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需分包)。注意:1)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2)本采购包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即要求参与本采购包的投标人本身所属行业必须为该行业。本项目允许分包的标的内容为“护理员服务”、“厨师服务”、“司机服务”。如将上述标的分包,接受分包的企业的所属行业必须对应如下行业:“护理员服务”对应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厨师服务”对应所属行业为餐饮业;“司机服务”对应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投标人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的所属行业时,必须填写中小企业本身的所属行业,且中小企业(包括接受分包的投标人)本身的所属行业必须与本项目其负责的采购标的所对应行业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将视为投标(响应)无效。3)《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投标人可登录,[链接]。4)《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附件2.分包意向协议书(模板)》,协议需完整填写与中小、小微企业议定的内容。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6)接受分包的企业数量可以是一家或多家。7)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以及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之间,均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8)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9)本项目为服务采购,中小企业判定对象为提供服务投标人。
采购包2(水电工、保安员、保洁员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人属于大型企业的,须将不低于合同总金额40%的比例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其中,小微企业分包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要求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须将不低于合同总金额28%的工作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包意向协议书》;(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需分包)。注意:1)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2)本采购包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即要求参与本采购包的投标人本身所属行业必须为该行业。本项目允许分包的标的内容为“水电工服务”、“保安服务”、“保洁服务”。如将上述标的分包,接受分包的企业的所属行业必须对应如下行业:“水电工服务”、“保安服务”和“保洁服务”对应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投标人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的所属行业时,必须填写中小企业本身的所属行业,且中小企业(包括接受分包的投标人)本身的所属行业必须与本项目其负责的采购标的所对应行业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将视为投标(响应)无效。3)《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投标人可登录,[链接]。4)《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附件2.分包意向协议书(模板)》,协议需完整填写与中小、小微企业议定的内容。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6)接受分包的企业数量可以是一家或多家。7)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以及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之间,均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8)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9)本项目为服务采购,中小企业判定对象为提供服务投标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护理员、厨师、司机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2(水电工、保安员、保洁员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至 2026年10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在线上传提交
开标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722室(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链接]。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链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链接]),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转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肇财采购〔2022〕8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
5.本次采购活动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6.本项目允许除投标(报价)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在登记人员身份信息后观摩开标活动。
7.如中标(成交)人在履行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时,有融资需要的,鼓励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按照《肇庆市财政局 肇庆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肇财采购〔2021〕20号)文件要求申请合同融资。([链接]#56)
8.如本项目涉及履约保证金,鼓励中标(成交)供应商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提交。
9.本项目按照《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链接]#/441200/zhdt/detail?id=1878719314985279489&pageType=gg-zhdt)执行。
10.远程开标(开启)提醒: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2)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3)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4)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开启)”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5)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本项目开标顺序为采购包1→采购包2。请各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的开标顺序依次进入开标大厅进行解密。各投标人确认已进入的开标大厅是否对应本项目开标顺序的合同包组,进入对应包组开标大厅操作为:【项目采购】-选择区划-【开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在今日开标列表选择开标项目点击进入,勾选唯一对应的包(切勿不要勾选多个包组,否则容易导致不能解密,造成解密超时),点击确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肇庆市儿童福利院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鼎湖大道1号
联系方式:0758-2630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
联系方式:0758-2109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智星
电 话:0758-2109923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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