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基层中队办公功能区提升和维护修缮项目(龙潭路以西)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基层中队办公功能区提升和维护修缮项目(龙潭路以西)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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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502000275
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编号:SJ-ZC-20251020-03
项目名称:泰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基层中队办公功能区提升和维护修缮项目(龙潭路以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47100.00元;
采购需求:
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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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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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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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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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包预算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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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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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大队标准化建设改造修缮工程中央空调安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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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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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安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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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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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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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务中队变压器更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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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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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更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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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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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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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中队办公功能区提升和维护修缮项目(龙潭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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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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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改造内容包括屋面防水、功能区改造、标志标识更新、破损门窗维修更换、内外墙粉刷、强弱电线路维修改造、给排水管网和路面维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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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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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A、B包接到采购人施工通知后60日历天完成;C包接到采购人施工通知后90日历天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包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B包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C包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未列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电子磋商文件。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电子磋商文件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方式: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8081/%EF%BC%89%E4%BE%9B%E5%BA%94%E5%95%86%E5%90%8D%E7%A7%B0%E5%8F%8A%E7%BB%9F%E4%B8%80%E7%A4%BE%E4%BC%9A%E4%BF%A1%E7%94%A8%E4%BB%A3%E7%A0%81%EF%BC%8C%E7%A1%AE%E4%BF%9D%E5%AE%8C%E5%85%A8%E4%B8%80%E8%87%B4%E3%80%82%E5%90%84%E4%BE%9B%E5%BA%94%E5%95%86%E8%8E%B7%E5%8F%96%E7%94%B5%E5%AD%90%E7%AB%9E%E4%BA%89%E6%80%A7%E7%A3%8B%E5%95%86%E6%96%87%E4%BB%B6%E5%90%8E%EF%BC%8C%E8%BF%98%E9%A1%BB%E5%8F%8A%E6%97%B6%E5%85%B3%E6%B3%A8%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C%E6%BE%84%E6%B8%85%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2%80%9D%E6%A0%8F%E7%9B%AE%E5%8F%8A%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A%A4%E6%98%93%E4%BF%A1%E6%81%AF%E6%A0%8F%E7%9B%AE%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F%BC%88%E9%87%87%E8%B4%AD%E5%85%AC%E5%91%8A%E3%80%81%E6%9B%B4%E6%AD%A3%E5%85%AC%E5%91%8A%EF%BC%89%E4%BF%A1%E6%81%AF%EF%BC%8C%E5%A6%82%E5%9B%A0%E6%9C%AA%E5%8F%8A%E6%97%B6%E6%9F%A5%E7%9C%8B%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F%A1%E6%81%AF%E8%80%8C%E5%AF%B9%E8%87%AA%E8%BA%AB%E9%80%A0%E6%88%90%E6%8D%9F%E5%A4%B1%EF%BC%8C%E7%9B%B8%E5%85%B3%E8%B4%A3%E4%BB%BB%E7%94%B1%E4%BE%9B%E5%BA%94%E5%95%86%E8%87%AA%E8%A1%8C%E6%89%BF%E6%8B%85%E3%80%82%3C/p%3E%3Cp%3E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ca_apply/ca_apply.html%E3%80%82%E5%9B%A0%E6%9C%AA%E5%8F%8A%E6%97%B6%E6%B3%A8%E5%86%8C%E4%B8%BB%E4%BD%93%E5%BA%93%E4%BF%A1%E6%81%AF%E6%88%96%E6%9C%AA%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AF%BC%E8%87%B4%E6%97%A0%E6%B3%95%E6%8A%95%E6%A0%87%E7%9A%84,%E8%B4%A3%E4%BB%BB%E8%87%AA%E8%B4%9F%E3%80%82%E7%AA%97%E5%8F%A3%E7%BB%BC%E5%90%88%E6%9C%8D%E5%8A%A1%E7%94%B5%E8%AF%9D0538-6288136%EF%BC%9B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A%9E%E7%90%86%E5%92%A8%E8%AF%A2%E7%94%B5%E8%AF%9D%EF%BC%9A0538-6288116%EF%BC%9B%E7%A7%BB%E5%8A%A8CA%E9%94%81%EF%BC%88%E9%B2%81%E8%AF%81%E9%80%9A%EF%BC%89%E5%8A%9E%E7%90%86%E5%92%A8%E8%AF%A2%E7%94%B5%E8%AF%9D%EF%BC%9A400-998-0000%E3%80%82%3C/p%3E%3Cp%3E
售价:无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远程异地评审。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3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
3.4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538-6221070
3.5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0531-85662766
4、合同融资政策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E2%80%9D%E4%BA%86%E8%A7%A3%E7%9B%B8%E5%85%B3%E6%94%BF%E7%AD%96%E3%80%82%3C/p%3E%3Cp%3E
5、本项目三个包兼投不兼中。若存在两个及以上包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同一家供应商,则按照包号优先顺序推荐其为靠前包的成交候选人,其余包由评审得分次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泰安市东湖路32号
联系方式:0538-8284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原驹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6266号财富时代广场2号楼1704室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0531-8566276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0531-85662766
附件: 交易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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