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港喻家湾港区喻家湾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水域部分)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GC-JSGC202611SY-002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襄阳港喻家湾港区喻家湾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水域部分)已由谷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谷发改审批【2024】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谷城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80.0%自筹资金:20.0%招标人为谷城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谷城县庙滩镇 建设规模:本次施工范围主要以2#转运站为界的水域部分,主要包括水域部分码头平台及车行引桥及皮带机栈桥,下堤道路,同时建设相应供水、供电、消防、环保等配套设施。陆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图纸及清单工作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2-01合同估算价:83920796.00元 |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 ||||||||||||||||
| 2.6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详见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或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链接])进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EF%BC%89%EF%BC%8C%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6%88%96%E8%80%85%E6%89%8B%E6%9C%BA%E7%89%88CA%EF%BC%88%E6%A0%87%E8%AF%81%E9%80%9A%EF%BC%89%EF%BC%8C%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8%AF%A6%E8%A7%81%E3%80%8A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F%8A%E7%94%B5%E5%AD%90%E7%AD%BE%E7%AB%A0%E5%8A%9E%E7%90%86%E6%8C%87%E5%8D%97%E3%80%8B%E6%88%96%E3%80%8A%E6%89%8B%E6%9C%BA%E7%89%88CA%EF%BC%88%E6%A0%87%E8%AF%81%E9%80%9A%EF%BC%89%E5%8A%9E%E7%90%86%E6%B5%81%E7%A8%8B%E3%80%8B%EF%BC%88%E7%BD%91%E5%9D%80%EF%BC%9Ahttp://58.19.180.143:8081/fwzx/013001/[%E9%93%BE%E6%8E%A5]%EF%BC%89%E3%80%82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1 月4 日至2026年 11月 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者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4日09时3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链接])、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链接])上发布。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网址:[链接])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链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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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3日 | ||||||||||||||||
| 附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均盈利(净利润大于0);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满足上述财务最低要求。3、证明材料应附:2023、2024、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4、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3.3 业绩要求:近5年(2021 年 11 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至少完成1项1000吨级及以上的码头(或内河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业绩或承担过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的施工任务。注: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竣)工验收资料)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竣)工验收资料)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②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水运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③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3-2025 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或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 2023-2025 年度全国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中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未被列为 D 级;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注:1、“近三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企业信誉情况”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按上述要求提供了《信誉情况承诺函》的,视为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注: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全国水运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以在交通运输部([链接])《2025年度全国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链接])中查询到的信息为准。湖北省水运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链接])《2025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链接])中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3.6 主要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 1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应是本单位注册人员,近 5 年(2021年11月23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至少完成1项1000吨级及以上的码头(或内河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业绩或承担过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的项目经理。个人业绩需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竣)工验收资料)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注:1、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工程,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投标人应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 3 个月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托主要人员、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社保缴费明细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3、项目经理应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及注册建造师证的网站查询截图(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证书无效)。 ②技术负责人 1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近 5 年(2021 年 11月 23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至少完成1项1000吨级及以上的码头(或内河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业绩或承担过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总工或副总工。注: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投标人应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 3 个月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托主要人员、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社保缴费明细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个人业绩需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竣)工验收资料)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本项目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港口工程、航道工程、海岸工程、港航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等。 ③安全员2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考核合格证书。注: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投标人应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 3个月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托主要人员、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社保缴费明细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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