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茅洋水厂扩建提升工程-Ⅱ标段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5-330225-04-01-336639,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1999.4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120.06万元,设备造价约773.45万元,建设规模:现状产水0.5万m?/d,扩建0.5万m?/d,总规模达到1.0万m?/d。扩建提升清水池及一体化设备(含反应沉淀池、V型滤池)、脱水机房、污泥浓缩池、排泥池及回用池、加药间改造、生产辅助用房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茅洋水厂。2.2本次招标范围:象山县茅洋水厂扩建提升工程-Ⅱ标段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本次招标控制价:739.6884万元。(含税)
2.3交货期: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度,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次进行供货。
2.4 交货地点: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8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9日09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月19日0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育才路176号
联系人:张鼎鼎
联系电话:13454742600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龙泽名园148号
联系人:盛素素
联系电话:14758028472
监管部门: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