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4-26J5-FG0990
一、采购条件
受中水电四局华中(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中国电建水电四局华中公司重庆地铁17号线项目所需的排水管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重庆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5标主要承担三站四区间施工内容,主要为:金凤北站~高龙大道站区间、高龙大道站~斑竹林站区间、斑竹林站~石家院子站区间、石家院子站~终点区间、7/17号线联络线区间、高龙大道站、斑竹林站、石家院子站(3站4区间)。
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地铁17号线项目所需的排水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费、生产及加工费、装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采购保管费、运杂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过江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税金、保险费、利润以及其他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市场浮动、环境、安全风险等全部费用,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 | DN400/SN8 | 米 | 829 | |
2 | 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 | DN800/SN8 | 米 | 33 | |
3 | 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 | DN1000/SN8 | 米 | 538 | |
4 | 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 | DN1200/SN8 | 米 | 192 | |
5 | 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 | DN1400/SN8 | 米 | 566 | |
6 | PE钢带增强螺旋波纹管 | DN1400/SN10 | 米 | 267 | |
7 | 热态缠绕结构壁B型管(克拉管) | DN400/SN8 | 米 | 1592 | |
8 | 热态缠绕结构壁B型管(克拉管) | DN500/SN8 | 米 | 58 | |
9 | 热态缠绕结构壁B型管(克拉管) | DN600/SN8 | 米 | 79 | |
10 | 热态缠绕结构壁B型管(克拉管) | DN800/SN8 | 米 | 484 | |
11 | 热态缠绕结构壁B型管(克拉管) | DN1200/SN8 | 米 | 159 | |
12 | 热态缠绕结构壁B型管(克拉管) | DN1400/SN8 | 米 | 470 | |
合计 | 5267 |
注:表中工程量为设计数量,具体以实际需求计划为准。请响应人仔细阅读技术规格书,确保报价有效性。
4、交货时间:暂定2026年12月至2027年6月,后续交货时间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计划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卖方)不得因此向采购人(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中水电四局重庆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5标施工区域范围内。供应商自行勘察选择材料进场路线,了解项目施工区域,进场不做任何补偿。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验收标准及本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环刚度8KN/㎡,满足《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范》要求;环柔性:压缩至原管径 50%,无破裂、无反向弯曲、管壁不脱开;冲击性能 TIR≤10%;对应管材国标(GB/T19472.1/GB/T19472.2 等)规定的烘箱试验、蠕变比率、原材料性能。
7、付款方式:付款必须按照“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结算周期上月5日-本月4日,买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或使用非现金方式支付货款,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检验工作后,卖方按照买方确认的收料数量、品种、规格型号、日期开具正式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进行结算。挂账60天内支付货款的60%,90天内支付至货款的80%,120天内支付至货款的97%,货款的3%做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自最后一批货物验收合格之后起算,质保期满后30日内支付。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具有有效的与所供产品种类、规格相应的生产制造许可证明。
最近五年内无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2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报告)。
5、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供应商未处于重庆市、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报价禁入期间。
6、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询比报价。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询比报价。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供应商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附截止询比日期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
10、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获得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本次询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6年11月10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以下简称“数智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2、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数智化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数智化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09508;办理方式2)请登陆https://bid.powerchina.cn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陆数智化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本次询比无需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申报及数智化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https://bid.powerchina.cn/index)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买 方:中水电四局华中(武汉)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立城中心13/14层
联 系 人: 张俊超
电 话:18939379525
电子邮箱:2543777859@qq.com
华中公司联系电话:18655617573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 15803195592
电子邮箱: sjhzgsjw@163.com
九、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邮箱:sjjw-sd4@powerchina.cn、电话:0971-8088178,0971-8088310)提出投诉。
2026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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