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苍南县金乡卫城地下管网改造提升工程 | 项目代码: | 2406-330327-04-01-131021 | ||
招标人: | 名称:苍南县金乡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金乡镇西门大街文苑路158号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36号12层1201-1203室、1205-1208室 | ||||
联系人:徐先生 | 联系人:叶少君 | ||||
电话:13958786847 | 电话:13646773206 | ||||
标段(包)名称: | 苍南县金乡卫城地下管网改造提升工程一期(东南片区)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3115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一、本项目接受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标中预警监管,系统识别并触发的应予否决投标情形,按平台预警规则和招标文件约定予以处置。原招标文件第30页投标人须知表前附10.6特殊说明第17条“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链接](21)存在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预警情形,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现修改为“评标过程中评标系统出现标中预警信息的,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造价锁一致。(2)投标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一致。(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时间需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证件号码一致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身份证号码。(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联系电话。(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一致。”二、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一、本项目接受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标中预警监管,系统识别并触发的应予否决投标情形,按平台预警规则和招标文件约定予以处置。原招标文件第30页投标人须知表前附10.6特殊说明第17条“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链接](21)存在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预警情形,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现修改为“评标过程中评标系统出现标中预警信息的,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造价锁一致。(2)投标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一致。(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时间需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证件号码一致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身份证号码。(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联系电话。(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一致。”二、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 ||||
行政监督机构: | 苍南县住建局 | 电话: | 0577-59896016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9-30 16:14: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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