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25-VGBOHP-F300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
一、招标条件
本商水县某部遴选主副食品供应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38万元,招标人为商水县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商水县某部遴选主副食品供应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商水县某部遴选主副食品供应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 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 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 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 投标人须在本市区域内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或仓库,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 明材料。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 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25日08时30分到2025年07月0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投标人须在本市区域内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或仓库,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领方式
必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注:报名资 料不接受散装,需胶装成册,封皮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资料等字样及投标供应 商全称、日期等)。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08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