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郑州市中心医院一次性使用钻头等9种医用耗材项目采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郑州市中心医院一次性使用钻头等9种医用耗材项目采购
二、项目概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交货期:7天
序号 | 产品名称 | 质量层次 | 是否无菌 | 采购单位 | 技术参数 | 备注 |
1 | 一次性使用钻头 | 进口 | 是 | 个 | 跟手术室动力系统设备配套耗材,用于患者头部或颈部手术中切削软硬组织,颅骨的切割和打磨。 | 报价超过控制价不进入谈判环节 |
2 | 植入式脑深部神经刺激电极 | 进口 | 是 | 个 | 保证对患者和植入设备采取了特殊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在磁共振环境条件安全的植入式神经刺激电极,可接受临床1.5T场强的磁共振成像检查,不使用于局部射频发射线圈成像。用于内侧苍白球或底丘脑核双边刺激,作为辅助疗法用于减轻药物治疗无法完全控制住的晚期左旋多巴响应帕金森氏症的某些症状,以及单侧丘脑刺激,以抑制被诊断特发性震颤或帕金森氏震颤、且单靠药物治疗不足以控制病情和震颤导致明显机能障碍的患者上肢的震颤。 | |
3 | 植入式脑深部神经刺激延伸导线 | 进口 | 是 | 个 | 延伸导线用于植入式神经刺激器与电极之间的连接,用于帕金森氏病控制疗法和震颤控制疗法。双侧刺激内苍白球(GPI)或丘脑下核(STN)作为辅助疗法,减少用药物疗法不能充分控制的深度左旋多巴反应性帕金森氏病的症状。用于被诊断患有原发性震颤或药物疗法无法充分控制的帕金森震颤的病人,这里震颤构成明显的功能性残疾。对患者和植入设备采取了特殊保护措施,可接受临床1.5T和3.0T场强的磁共振成像检查。 | |
4 | 植入式脊髓神经刺激电极套件 | 进口 | 是 | 套 | 可用于脊髓神经电刺激,辅助治疗躯干和/或四肢的慢性顽固性痛,植入式脊髓神经刺激电极与植入式神经刺激器和延伸导线配合使用 | |
5 | 植入式神经刺激系统 | 进口 | 是 | 套 | 用于辅助治疗躯干和/或四肢的顽固性疼痛,植入式神经刺激系统用于脊髓神经电刺激 | |
6 | 鞘内导管 | 进口 | 是 | 个 | 用于向鞘内输注非肠道型药物。 | |
7 | 脊髓神经刺激测试电极 | 进口 | 是 | 个 | 适用于脊髓神经电刺激,辅助治疗躯干和/或四肢的慢性顽固性疼痛,与体外神经刺激器配合使用,不适用于孕妇、未出生或分娩胎儿及十八岁以下儿童 | |
8 | 刺激记录电极 | 进口 | 是 | 个 | 配合电生理记录仪用于刺激、记录脑神经细胞的电生理反应。 | |
9 | 一次性使用直线型切割吻合器及组件 | 国产 | 是 | 把 | 用于消化道重建、脏器切除手术中吻合、离断和切除组织器官等。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所提供的必须是供应商合法生产或代理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并能确保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品名、厂家、规格、价格、批号、效期及时供货。
3.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备案);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并有所响应产品的经营范围。
4.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供应商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采购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
8.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9.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
【8:00-12:0014:00-17:00(工作日)】
2. 报名方式
郑州市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邮箱(办公楼四楼)
3.报名要求
3.1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的资质
3.1.1生产厂家资质: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包含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进口产品无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含所报产品)
3.1.2经营企业资质(若响应公司为生产厂家,无需提供):营业执照(需含经营二、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报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时提供,需包含所报产品类别)、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时提供,需包含所报产品类别)
3.2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的资质
3.2.1生产厂家资质: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无需提供)、营业执照(进口产品无需提供)
3.2.2经营企业资质:营业执照(需包含经营一类医疗器械;若响应公司为生产厂家,无需提供)
3.3其它要求
3.3.1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相关证明
3.3.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近半年完税证明
3.3.3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
3.3.4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3.5进口产品提供产品授权书
在报名时间段内,请将以上资料扫描、加盖公章并以PDF版格式提交,同时申请人基本情况表EXCEL版(附件1)一并发送至邮箱(zxyyzbb@163.com和937371681@qq.com)。请电话联系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待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申请人邮箱。(PDF版资料命名为:王老师收+项目名称+标段号+公司名称+报名资料。EXCEL基本情况命名为:王老师收+项目名称+标段号+公司名称+基本情况表。)
五、评审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郑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郑州市桐柏北路16号
邮编:450007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话:0371-67690148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371-67638524
发布日期:2025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