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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标包庐山、湖口、共青、彭泽、永修、德安、瑞昌(二次)招标公告

九江市 其他 2025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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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标包庐山、湖口、共青、彭泽、永修、德安、瑞昌(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0747-2560SCCJX152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章)

zl招标代理签章

二〇二五年八月

招标文件

目录

招标公告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草案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本采购文件里标记黄色内容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部分;

2、本采购文件里标记红色内容为需要重点注意的部分。

招标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标包庐山、湖口、共青、彭泽、永修、德安、瑞昌(二次)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标包庐山、湖口、共青、彭泽、永修、德安、瑞昌(二次)

二、项目编号:0747-2560SCCJX152-02、04、06、07、08、09、10

三、项目概述:为进一步加强九江市分公司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范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严防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同时实现降本增效目标,因此进行九江市分公司11个县(市、区)分公司食堂物资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的集中采购。

四、招标内容:食堂所需的肉类、水产品、果蔬、冷冻食品、蛋、粮油、副食品、干货等物资,采购结果应用于都昌、庐山、浔阳等11个县(市、区)分公司。本项目以“标包”为单位划分,分为11个“标包”采购,每标包中标1家投标人,同一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标包

标包名称

预算含税总价(万元/年)

备注

02

庐山

18.368

/

04

湖口

16.256

/

06

共青

14.672

/

07

彭泽

24.176

/

08

永修

23.120

/

09

德安

17.840

/

10

瑞昌

24.176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次采购采用折扣率进行报价食材结算标准为选取标包所在地一家规模最大的单位作为参考作为控制价(主要基准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每季确定一次当季各类食材价格,若主要基准价的单位未有某种物资上架,可采用周边农贸市场均价为控制价(基准价)。

标包

标包名称

主要参考

02

庐山

山宾隆超市

04

湖口

鹏泰超市

06

共青

山宾隆超市

07

彭泽

德润福超市

08

永修

壹品生鲜超市

09

德安

凌飞超市

10

瑞昌

瑞客隆超市

(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1.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二)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缴纳近半年任一个月税收(增值税,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社保的凭证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提供缴纳注册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税收、社保的凭证。】

(三)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或投标截止日前本单位信用中国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人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函】

(五)投标人须承诺:(1)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中标后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中标后不得转包且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投标人逐项出具承诺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投标人出具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

(七)投标人应具有由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纸质版许可证原件备查,电子版许可证提供官网截图)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招标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ebid.sinochemitc.com),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完成后,登录账户,找到项目编号0747-2560SCCJX152,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在注册和购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5191。)—(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08月08日至2025年08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和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ebid.sinochemitc.com)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e.sinochemitc.com)均完成“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平台、递交时间:线上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08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加密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将被拒绝。请投标人准备现场开标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投标人应通过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递交及解密地点: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金融大街777号博能金融中心1704)。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或者邮寄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通过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

纸质文件作为归档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要求:投标人应在2025年08月29日上午08:30-09:30(北京时间)现场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金融大街777号博能金融中心1704,或于2025年08月29日上午09:30前(北京时间)邮寄至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金融大街777号博能金融中心1704 (联系人:赵霞,联系方式:18110123489)。

逾期递交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对“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投标人须在平台下载《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在开标前进行加密后上传至平台。开标时,尽快使用CA证书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密/签章确认等流程。

(四)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

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八、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三)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金融大街777号博能金融中心1704)/本项目设现场开标环节和腾讯会议方式(腾讯会议号:232-644-313;密码:250818)进行线上开标,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以邮寄或者现场方式递交,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金融大街777号博能金融中心1704,并与招标代理(赵霞、电话:18110123489)确认投标文件已被接收。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桃苑大街8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金融大街777号博能金融中心1704

联系人:赵霞、刘国梁

联系方式:0791-88862768、18110123489

电子邮件:zhaoxia01@sinochem.com

1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 “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

投标人须知条目号

内容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按以下部分组成编写和装订投标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基本文件

该文件须单独密封提交。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四、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U盘介质,U盘表面须清晰标识:公司名称、包号)。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投标人须按27.2商务评分表的格式,制作索引,明确每一项评审内容对应的投标文件的具体章节和页码。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应答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附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须提供缴纳近半年任一个月税收(增值税,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社保的凭证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提供缴纳注册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税收、社保的凭证。

5、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提供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承诺函及采购供应商承诺函。

7、业务对接承诺函(如有)

二、商务评分表 应答文件

三、其他应答材料

1、商务条款偏离表。

2、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生产设施情况、公司人员状况、产品研发团队、生产供货能力、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情况,公司在质量管理、客户服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3、企业情况信息表。

4、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5、其他体现投标人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7、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技术*条款应答页码对应表。

第三部分技术(服务)部分

投标人须按27.2技术(服务)评审表的格式,制作索引,明确每一项评审内容对应的是投标文件的具体章节和页码。

一、技术条款偏离表

二、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

投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应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技术(服务)规范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对本项目技术(服务)规范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同时,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投标人必须明确回答,否则投标人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招标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三、技术(服务)评分表 应答文件

四、投标人认为其他须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注1:投标文件须包含上述部分内容,并按规定的时间递交。其中“第一部分 投标基本文件”单独密封递交。

注2:投标人编制上述文件时,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已提供格式的文件须按格式要求填写。

注3:在投标文件中,以上部分内容须提供扫描件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加盖公章的,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注4:投标人如未按照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文件及证明材料,导致投标文件不完整的,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注5: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的文件及证明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且内容清晰,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注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备选方案。

注7: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的原件按照招标人要求(如有)备查。

13

投标报价

13.2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对《技术(服务)规范》中所要求的全部内容投标,不得拆分。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

2、投标人对招标人《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范围以外的报价或赠予、免费提供等内容,招标人评标时不予考虑。

3、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所有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4、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报价如有一次性优惠,必须明确优惠比例,且明确对应分项报价表中(如有)的各分项优惠比例;如没有明确,将视为所有报价均等比例优惠。

14

投标货币

14.1

投标货币:人民币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保函等其他方式(不接受个人电汇)

标包01:人民币陆仟肆佰元整(¥6,400.00);

标包02: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3,600.00);

标包03: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

标包04: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3,200.00);

标包05: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

标包06: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2,800.00);

标包07:人民币肆仟捌佰整(¥4,800.00);

标包08:人民币肆仟陆佰元整(¥4,600.00);

标包09:人民币叁仟肆佰元整(¥3,400.00);

标包10: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4,800.00);

标包11: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4,200.00)。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递交的,须以投标人单位名义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缴付至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电汇时须在留言处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字样。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登录投标系统,在网上投标节点,点击【递交保证金】,选择保证金缴纳形式,点击【确定】。保证金缴纳方式选择电汇(虚拟子账号)——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确认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收款账号(为25位银行账号),投标人线下公对公缴纳后,大概1-2小时查看显示已缴纳即可,无需提交审核。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 90 个日历日

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应包含投标文件Word文档可编辑版以及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U盘介质,随“投标(报价)基本文件”递交,U盘表面须清晰标识:公司名称)。

所有文件资料均应装订牢固,双面打印,全篇标注清晰页码,不允许活页装订。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公告。

22

开标

22.1

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36

中标服务费

36.1

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标准的60%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服务费计算基数为各标包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期限: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将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7

其他

37.1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内将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后评估,评分达到A级(百分制90分)及以上的可自动展期1年,最多展期2次。

37.2

付款方式。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完成食堂物资供应及配送服务的质量、数量和结算标准,按月支付服务费用。

37.3

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后,合同签订之前需向招标人(合同签订甲方)提交中标金额(中标报价*预算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返还。

37.4

履约方式:采购结果报省分公司批准后,采用经省分公司法务和财务部审定的合同文本,由九江市分公司作为合同主办部门发起合同审批,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三方合同,并完成合同履约及付款工作。

特别提示:

1.采购供应商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如发生《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中的相关负面行为,将根据不同负面行为对采购供应商进行相应程度的处罚。

2.采购供应商的工作人员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在参加邮政企业采购活动或履行采购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行为,均视为采购供应商的行为。

注:1.《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详见“附件: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

2.采购供应商是指有意向或正在参加邮政企业组织的采购活动,或正在履行邮政企业采购协议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技术(服务)规范”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

1.2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

2.2“招标代理”系指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2.3“招标方”系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招标人。

2.4“投标人”系指收到招标邀请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最终用户”系指货物使用单位。

2.6“货物”系指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中所列产品及相关服务。

2.7“服务”系指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规范”中所列相关服务。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

4、合格的货物

4.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货物,且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4.2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以及招标结束后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投标人或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4.3 其他要求详见“技术(服务)规范”。

5、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评审程序和合同草案。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招标公告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草案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4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立即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全,如未及时提出,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

7.2招标文件的澄清如果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招标文件澄清发出12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澄清,如投标人未按照要求回复确认,将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澄清。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招标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如果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回函确认。

8.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方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3、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和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10.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组成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四章附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文件。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四章中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格式填写报价。

13.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

13.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要求进行报价。

13.4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果有)的总计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相一致,且已包括与投标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

13.5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评标价格的增加、中标后免费提供等)一律由投标人承担。

13.6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投标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7投标人根据本须知13.4条规定将投标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3.8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需要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及其他需要计费的项目,并在分项报价表(如果有)中明确列明。如有漏报,投标人中标后须免费补足,并使招标人满意。

14、投标货币

14.1投标文件中适用的投标货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15.2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损失。

15.3任何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否决。

15.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

15.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缴付中标服务费并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回。

15.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代理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6)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要);

7)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文件有效期应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否决。

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方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会被退还,其投标将被否决。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扫描件。

17.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4传真或邮递投标概不接受。

4、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封装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基本文件)的正本及副本、电子版U盘全部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投标基本文件”封面上标明“投标基本文件-正本”或“投标基本文件-副本”字样,包装上标明“投标基本文件和电子版U盘”字样;

(2)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部分)、第三部分(技术部分)的所有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商务技术册-正本”或“商务技术册-副本”字样,包装上标明“商务技术册”字样。

18.2密封包装封面均应注明: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包名称、正本、副本、投标基本文件或商务技术册。

(2)“在年月日时(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8.3如果未按18.1和18.2条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招标代理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9.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招标代理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招标代理将拒绝接收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招标方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

21.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第16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将按第15.6条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开标时,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进行线上电子开标。

22.2如出现无法实施电子开标的情形,则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

22.3其他详见“招标公告”开标。

23、评标委员会

23.1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4、评标原则

24.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5、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5.1.1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5.1.2符合性检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5.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5.3开标一览表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5.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5.6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5.7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费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当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情况除外。

25.8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修正后的价格高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如该投标人中标,则合同价以原投标价为准,修正后价格若低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价格,如该投标人中标,则合同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以上规则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被否决。

25.9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不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

6)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进行恶意投标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

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6.2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7、投标的评价

27.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27.2本项目各标包若首次报名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立即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若第二次报名投标人数量为两家或一家,采购活动继续进行;若报名投标人数量为零,则视为流标,采购项目终止。若首次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立即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若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时现场转为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不变,为1家时现场转为单一来源谈判,现场转变采购方式的,须经所有递交文件供应商书面同意。

本项目若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具有竞争性,则继续进行评审。

若两次招标未能成立,则本次采购终止。后续处理方式为由省分公司后勤服务中心重新调整需求,另行组织采购

27.3本项目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价格30 分,商务 25 分,技术 45 分,评分标准如下:

详细评审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商务部分(25分)

1

认证体系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5.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HACCP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得1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认监委网站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5分

2

项目案例

根据投标人提供在合同期内的与县级以上学校或与县级及以上政府、行政、事业、金融或央企、国企单位食堂物资供应及配送服务合同打分,每提供一个得4分,本项最多提供5个合同,满分20分,提供超过5个合同的按页码顺序,排序靠前的5份合同进入打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须提供的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内容页、金额页、签署时间及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个业绩证明至少提供一张所对应项目的发票扫描件及发票在税收机构官网查询真伪截图。

20分

技术部分(45分)

1

食品安全-检验能力

1.投标人具有食品检验实验室或固定合作的食品检验单位,供应商自身具有实验室的得2分,无实验室的有固定合作的食品检验单位得1分,无得0分,满分2分;

评分依据:自身具有实验室得提供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现场照片加盖公章;无实验室的有固定合作的食品检验单位得提供与该单位的合作协议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同时提供该单位实验室的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现场照片加盖公章。

2.投标人实验室内或固定合作的食品检验单位(上述为前提条件)具有以下检验仪器:①农产品多功能快速检测仪;②水产品安全检测仪;③真菌霉素检测仪;④手持ATP荧光检测仪;⑤瘦肉精检测仪;⑥肉类安全综合检测仪;⑦食品重金属检测仪;⑧食品添加剂检测仪。每少一项扣0.5分,无得0分,满分3分(如为多功能检测设备也可按功能数量对应上述功能计分)。

评分依据:提供仪器购置发票复印件,自有仪器的发票抬头需显示为投标人,如为固定合作的食品检验单位的仪器,发票抬头需为前面所要求提供的合作协议中合作的食品检验单位。

5分

2

食品安全-保险保障

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按年总保额由高到低排名,第一名(并列第一)得5分,第二名(并列第二)得4分,排名每下降一位(含并列排名)减1分,以此类推递减,直到0分。

评审依据:提供针对本项目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5分

3

食材储存能力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有产权或场地租赁合同的冷藏库(或冷冻库)总面积情况进行打分:

1.总面积≧100平方米,得5分;

2.50平方米≦总面积<100平方米,得3分;

3.30平方米≦总面积<50平方米,得1分。

评审依据:须同时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或者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冷库建设合同复印件、提供第三方计量检验单位出具的冷库温度校准证书和校准结果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分

4

企业服务能力

在标包所在地有自有生鲜产品陈列卖场或货品分拣场地的,按总面积情况进行打分:

1.总面积≧200平方米,得5分;

2.100平方米≦总面积<200平方米,得3分;

3.50平方米≦总面积<100平方米,得1分。

评审依据:须同时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或者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水电费缴纳(转账)凭证;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的还需提供合同期内任意一个月的房租缴纳证明。

5分

5

食材配送能力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提供一辆货车,得2分;提供一辆冷藏车,得3分,满分5分。

评审依据:1、自有车辆:须以投标人名义购买(或投标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提供有效年审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实景照片,提供完整材料方可计分,不完整不得分。 2、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有效年审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实景照片。

5分

5

服务方案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总体思路规划;2.供货服务方案;3.配送服务方案;4.人员配备及管理方案;5.食材质量保障方案;6卫生与安全管理保障方案;7.售后服务方案;8.应急响应管理等方面,进行横向评比,优得(16-20]分;良得(11-16]分;中得分(6-11];一般得(1-6]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服务方案。

20分

价格部分(30分)

1

价格得分

价格分计算采用合理低价优先法,折扣率报价,价格分=(P基准/P)×30,P基准为“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者”和“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B”之间数值较高者,B为0.98。P为投标人有效报价,价格分最高得30分。

例:折扣率如为90%,对应的评审价为90%。

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报价。

30分

注:

1.每项得分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采取四舍五入。

2.表中要求提供相关计分证明文件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提供并加以说明,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说明不清楚的不予计分。

3.投标人应对资格条件与评分办法中涉及的业绩、人员、资质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投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进行核实,发现造假或与资料不符的,将一律取消预中标资格及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作出其它相应处罚。

4.以上要求评审材料原件的,须将该材料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28、与招标代理和招标人的接触

28.1除本须知第26条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方接触。

28.2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29、推荐中标候选人

29.1本项目各标包均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其中第一名为预中标人,最终综合评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综合评分且报价部分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综合评分、投标报价得分且技术部分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小组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其它排序顺延。不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

29.2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最终中标。

29.3评标委员会有权利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审查,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29.4如果审查未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

29.5如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同时招标人保留追究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9.6本项目公示媒体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公示期为3天。

29.7投标人或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30、确定中标人

30.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30.2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或者终止招标。

31、接受和否决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1.1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否决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本次招标项目终止或否决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为的理由。

31.2如招标人发现中标人在报价、提供资料时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同时招标人保留追究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6、授予合同

32、合同的授予标准

32.1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32.2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等情况。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32.3当出现拟中标人为首次与中国邮政合作、拟中标价格较低、拟中标人应答较为简略等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核实履约能力的情形时,中标人应在合同签约前配合招标人会商核实情况的相关工作。

33、中标通知书

33.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及时向招标方确认。

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4、签订合同

34.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5、履约保证金

35.1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合同草案》。

36、中标服务费

36.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招标代理交纳中标服务费。

第三章:合同草案

(供投标人参考,具体内容以签约时为准)

食堂物资供应及配送服务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

1

招标文件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

送达地址:

电话: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开户行联行号:

账号:

双方的通信地址、通信方式和联系人、上述账户信息等发生变化的,应提前 3日书面通知对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按照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项目

(一)服务内容

根据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 食堂物资供应的实际需要,甲方将约定区域的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给乙方。乙方应按照食堂物资供应及配送服务技术规范和标准(详见附件),为甲方提供安全新鲜符合标准规范的食材,并将采购的食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交接。

(二)服务区域:,如甲方搬迁,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变更配送地点。

第二条服务规范和标准

(一)甲方制定的具体服务规范和标准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详见附件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食品安全的需要以及用餐人数的增加随时补充或更新相关服务规范和标准,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乙方应当按照更新后的规范和标准要求保质保量交付工作成果。

(二)乙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的服务技术规范对食材的来源、质量等进行核对,并按甲方要求进行准确交接,确保食品安全。

(三)乙方所提供的食材及服务须符合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且必须附检验合格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条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

(一)物资供应及配送服务费总价

服务费总价为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计价规则和甲方记录、乙方提供的食材及服务计算的,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含税价)。本合同约定的折扣价为固定折扣(固定折扣为折),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价格已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应承担的食材成本、运输成本、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并已考虑食材质量要求、运输时限要求、服务质量要求、节假日等因素。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若国家税率发生调整,则合同不含税价款不变,税款和合同含税价款根据国家税率变动相应调整。

(二)计价原则

以每(日/月/季)为一个周期,以市场价为基准,乙方按照82%折扣率报价(即所有货物的折扣率均是相同的)。(注:市场价:甲方有权根据情况需要确定询价周期,以开发区大润发、招商花园麦德龙、九龙商场联盛超市三家九江市市区商超的均值作为市场价,比照同类配送产品的价格(含税价)按成交折扣率折算后的价格作为结算价,特价商品除外。市场价格波动较小时,乙方可以对价格不作调整,按上一期询价结果执行。春节期间可按照市场价格波动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调整。)

(三)服务费结算的核定: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评价后,按月向乙方支付费用。乙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考核扣款及赔偿,甲方有权从当月费用中直接扣除。考核标准详见附件2。

(四)对账周期:甲乙双方每月进行一次对账,以双方单据作为对账依据。

(五)服务费支付:

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即:每月1日至当月月末日。甲方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乙方费用的对账单及考核、赔偿扣款情况(如有)交与乙方核对,乙方核对无误后,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结算确认单》(附件3),乙方确认后,根据《结算确认单》记载的金额开具含税的普通发票。如不满一个月,按当月供应食材量据实结算。

甲方收到乙方确认过的《结算确认单》及符合甲方要求的含税的普通发票之日起____日内将相应费用付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内(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银行保函或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方可支付第一笔费用)。因乙方原因造成含税的普通发票无法认证抵扣等异常情况,所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食品安全、配送及时等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如发现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考评不合格、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直接扣减乙方的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有关义务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立即纠正。

(三)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照乙方实际提供的食材、服务和考核情况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四)基于履行本合同的需要,甲方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甲方对不合格和货不对板的产品,有权作退货处理并要求赔偿。甲方有按时与乙方支付货款的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身份为:(勾选必须三选一)

?采购项目第一成交人(主供应商)。

?采购项目第二成交人(备选供应商)。合同期内,在本采购项目第一成交人【】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解除后,乙方可作为本项目第二成交人,接到甲方书面通知方能开始履行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他合作方。

(二)乙方是否属于中小企业:?是?否

若是,甲方依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配合乙方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乙方依照双方约定的技术服务规范和标准提供食材及配送等相关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对于甲方反馈的问题,能即时整改的应当在甲方反馈后24小时内保质保量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告知甲方;确实不能即时整改的,应当在24小时内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书面告知甲方,在承诺整改期内整改到位。

(四)乙方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及其附件的要求服务技术规范,确保食品安全和食材及时送达效率。

(五)每次根据甲方的邮件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运送物品到指定地点,乙方随货提供注明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甲方入库验收之凭证。

(七)甲方按实际需要以 微信或 邮件或 其它方式通知乙方次日订单,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时起将产品准备齐全,并按时送抵交货地点并由甲方所派工作人员验收。乙方应在送货前提前通知甲方送货时间,以便做好交收工作。如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元/次,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甲方按乙方投标时提供的资料进行验收并过磅计量。每批产品均需提供商品检验证。货不对板时,作退货处理。

(九)如乙方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应按照就近的原则委托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同意公布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出厂检验。乙方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须按规定实施产品出厂检验,并向甲方提供每批产品检验资料。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质量与检验。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有关行业执行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凡乙方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剩余未付的货款,有权终止本合同。

B)乙方将产品运达交货地点后,甲方负责清点接货,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由乙方负责处理。

C)乙方将产品运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应立即派人员进行数量过磅或清点,按国家有关标准计算。

D)对有质疑的产品可送有关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质量有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否则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

E)乙方所供应的产品送达时,必须提供地级以上卫生或质监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明。

F)乙方必须负责中标产品的运输、质量检测(甲方每半年对蔬菜瓜果、肉类产品抽样送检,二次检测农药各污染物超标,即终止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一)乙方在组织产品供应的运输费、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产品到达时,乙方负责卸货并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十二)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所有散装食品,包括各类蔬菜瓜果及肉类等应分类包装做好密封措施,不能直接外露,防止交叉污染及环境污染。盛装工具(如箩筐等)应保持洁净,无泥渍、污渍;盛装原材料的胶袋应使用食品胶袋。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随货交给食堂存档。

(十三)包装标准及包装费用

1、用于产品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产品无污染。产品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2、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3、标志:每件包装应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贴标签,并标明相关产品信息。

(十四)乙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元/次,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五)因产品的质量问题造成中毒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赔偿一切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剩余未付的货款,有权终止本合同。

(十六)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外来人员管理规定》,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与其聘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聘用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因乙方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导致用工争议,均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遵守甲方各项规定。

(十八)乙方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投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甲方申请。

(十九)甲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物品,乙方应无条件退货;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因乙方供货质量问题造成退货、换货的,扣罚第二次送货金额的20%,一月内发生三次或以上的,除扣罚第三次送货金额的50%及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甲方可根据合同情况视为违约,并报相关部门及代理机构,取消其供应资格。

(二十)乙方指定为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电话、邮箱):,身份证号为:。乙方认可并接受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本项目任何书面文件。乙方项目负责人更换的,乙方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

(一)甲方将乙方食材采购及配送外包服务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检查和监督。乙方应当遵守通信与信息安全、生产安全等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建立安全保障实时应对机制,强化信息监测收集和安全防范措施。双方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协调机制,乙方应遵守甲方对共同作业界面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二)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寄递安全、通信与信息安全等有关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安全生产整改落实等制度,强化员工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教育,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甲方可根据需要提出相关指导和建议。

(三)乙方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重大安全和服务阻断等突发事件后,乙方应当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食材安全,同时立即报告甲方。

(四)乙方依照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配备和维护各类安全设备。乙方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乙方应当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所接触或掌握的用户个人信息或使用邮政服务信息不被窃取、泄露。

(六)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代收款项、营收资金和票据的安全管理,及时交付于甲方,不得挪用、侵占。

(七)乙方应当确保所配送使用的车辆符合安全、环保标准和正常运行要求,已经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商业保险(无免赔额、保险金额不少于100_万元),驾驶人具有驾驶资格。

(八)乙方应当依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安全防控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指南、规范。

(九)甲方应向乙方告知本服务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七条转让和分包

(一)乙方应以自有人员和资源履行本合同义务,不得以转让、分包或者类似的形式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二)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当给付甲方当月合同结算费总价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全部保证金;由于乙方违反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违约金不足补偿损失的,甲方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第八条保密

(一)乙方承诺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其附件、管理规定、考核标准、管理方法、财务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乙方或乙方员工如发生违反本保密义务规定的任何情形,乙方应就发生的泄露事件每次承担5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等。

(二)合作结束后,乙方于项目完成后10日内将所保管、保存、保有的甲方涉密信息资料、数据全部交还或按照甲方要求方式销毁。

(三)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且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而失效,乙方将长期持续履行本合同的保密义务,直至涉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四)乙方在实施产品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乙方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佩戴公司有效胸卡,如需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将其个人资料送甲方备案。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乙方违约;乙方应当立即纠正违约行为,同时违约行为每发生1次(或持续24小时),按照【附件2】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不能如期签定合同的;

2、未能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事项的;

3、乙方签订合同后不能如期供应产品的;

4、乙方用以次充好的手段提供与中标资料不相符的产品;

5、乙方擅自将中标资格转让给他人或中途转让给他人的;

6、经甲方确认的有效投诉超过3次的;

7、出现安全(监管和食品卫生)事故的;

8、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的需求送货,乙方擅自变更甲方订单中要求的货物达到三次。违约方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剩余未付的货款或供应货物。有权终止本合同。

9.其他一般违约行为见附件2。

(二)乙方发生下列情形或引发后果之一的,构成乙方严重违约;乙方按照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乙方或其员工的原因,造成甲方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2.因乙方或其员工的原因,造成甲方被监管部门处罚的;

3.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4.乙方或其员工的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5.乙方违约,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但乙方拒绝整改的;

6.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

(三)在乙方完全适当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延迟支付本合同项目费用的,依照订立合同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迟60日以上未支付本合同项目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四)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的,除转让和分包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处理外,其他单方面终止合同或严重违约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外包服务费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将乙方违约情况上报甲方上级单位,按中国邮政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等相关办法处理。

第十条不可抗力

(一)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导致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的地震、塌方、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战争、社会动乱或动荡;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会议等。

(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3日内通知本合同的相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15日内向相对方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如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超过60日,双方均可以提前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三)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若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损失或者造成损失扩大的,不可抗力不能成为免责事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保函)

(一)乙方自收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采用以下第种方式提供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

1.向甲方一次性缴付人民币_____万元(不高于年预估合同总价的10%)履约保证金;

甲方的账户信息:(如提交银行保函则不必填写)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联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甲方指定的银行开立履约保证账户,出具额度为_____万元履约保函。

(二)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照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以直接扣留部分/全部保证金或者向银行发出书面指令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资金以抵付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三)发生上述情形后,保证金或者保证金账户金额不足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补足,如乙方未及时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外包服务费中扣留相应金额直至乙方补足合同约定的保证金;违反前述约定的,每逾期1日,乙方按照保证金总额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四)本合同有效期满终止或解除(非因乙方过错)后,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费用后,甲方将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或者书面通知银行同意撤销保证金账户。

(五)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未能按采购文件及合同履行职责的,在甲方下达《整改通知书》后,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乙方每出现1次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整改,甲方扣罚履约保证金的10%;

2.乙方累计出现3次或以上未按约定时间完成整改,甲方有权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3.乙方弃标或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关系,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十二条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____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到期后,若经归口管理部门后评估合格且双方无异议,则按年自动展期,展期不超过两次,即合同最多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后,如新一轮采购结果尚未确定,本合同有效期延至新一轮采购结果确定,但延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二)双方确认并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实际需求安排乙方提供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但不承诺一定发生实际需求,不保证成交数量、金额。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一)除本合同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协议,终止协议签订前乙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履行。

(二)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主管部门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上级单位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双方可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影响到本合同执行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乙方发生本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第(二)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书面通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

(四)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当做好交接工作,并且不得以甲方或甲方合作商的名义继续从事本合同项下的业务。

第十四条反商业贿赂、禁止与邮政企业员工经办企业交易

(一)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关于禁止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一方不得为对方相关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利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协助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进行商业贿赂或类似违法违规不当行为。一经发现此类行为,甲方有权:(1)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包括合同项下订单),甲方对乙方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2)将乙方纳入甲方合作“黑名单”统一管理,视其不当行为对邮政企业权益的损害程度,对乙方实施全面业务合作禁入措施,在一定年限内或者永久不得参与甲方及其各级机构的经济业务往来。

(二)乙方充分理解并承诺、同意,乙方不属于“邮政企业员工经办企业”,否则本合同除赔偿条款外自始无效。“邮政企业员工经办企业”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1)与邮政企业无投资关系;(2)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领导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邮政企业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或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企业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裁决生效前,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六条附则

(一)本合同的附件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各项文件解释优先顺序如下:

1.本合同及附件。本合同附件如与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文为准。乙方响应文件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若乙方响应承诺优于本合同约定的,以乙方响应文件内容为准;若乙方响应承诺劣于本合同约定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响应文件及承诺书;

3.采购文件。

(二)如果本合同中存在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则该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有效和履行。

(三)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生效,一式__5__份,甲方__4__份,乙方__1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服务规范和标准

2.考核标准

3.结算确认单

(本页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章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 托 代 理 人:委 托 代 理 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1

招标文件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基本文件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标包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标包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份:

1.开标一览表

2.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3.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4.资格证明文件

5.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条款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由(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金额数和币种)。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服务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号(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日历日。

5.我方同意投标人须知中第15.6条款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我方同意贵方以贵方认为合适的任何方式处置我方所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6.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传真

电话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二、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标包号:

标包名称

折扣率(%)

投标保证金

服务期

备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备注:

  1. 此表须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于“投标基本文件”中。
  2. “投标货币”应为人民币。
  3. 本项目采购价为包干价,即采购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中标人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检测费、人工费、配送费、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中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中标人应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完税发票。
  4. 服务期等如出现不一致,以本表内容为准。
  5. 本表报价供唱标使用。
  6. 不允许有选择性报价。
  7. 报价为折扣率报价,本次采购采用折扣率进行报价食材结算标准为选取标包所在地一家规模最大的单位作为参考作为控制价(主要基准价)。每季确定一次当季各类食材价格,若主要基准价的单位未有某种物资上架,可采用周边农贸市场均价为控制价(基准价)。

包号

单位

主要参考

01

都昌县分公司

都昌县惠兴超市

02

庐山市分公司

山宾隆超市

03

浔阳区分公司

大润发超市

04

湖口县分公司

鹏泰超市

05

修水县分公司

万福超市

06

共青市分公司

山宾隆超市

07

彭泽县分公司

德润福超市

8

永修县分公司

壹品生鲜超市

9

德安县分公司

凌飞超市

10

瑞昌市分公司

瑞客隆超市

11

柴桑区分公司

好又多超市

三、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扫描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1

招标文件

四、????????????? 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U盘介质,须包含word及签字盖章后的PDF版本,U盘表面须清晰标识:公司名称、包号)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1

招标文件

商务评分索引表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应答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性别:

职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日期: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1

招标文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标包名称)的进行投标,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4、投标人须提供缴纳近半年任一个月税收(增值税,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社保的凭证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注册时间未满半年的,提供缴纳注册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税收、社保的凭证。

5、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1

招标文件

6、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业主名称)

我公司承诺:针对本项目,我公司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具体承诺如下:

(1)我司满足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要求;

(2)我司满足资格条件“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的要求;

(3)我司承诺:招标人在使用我司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我司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我司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4)我司承诺:我司为一般纳税人,中标后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我司承诺:我司非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如我司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司相关制度办法进行处理。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采购供应商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承诺:若我单位出现被招标人纳入黑名单的情形,招标人有权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有关黑名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负面行为的性质以及对邮政企业利益的损害程度等因素,在相应的期限、范围和品目,对我单位采取采购禁入措施(包含全面永久的禁入措施)。在招标人公布黑名单文件规定的地域和时间范围内,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或成交资格,有权不与我单位签订合同(列入黑名单企业自动丧失中标/成交资格及签约资格),招标人及相关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如我单位成为被采取永久禁入措施的黑名单供应商,招标人有权对我单位或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采取永久禁入措施。

我单位对此无异议,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名章):

日期:

7、业务合作对接承诺函

业务合作对接承诺函

积极与招标人开展相关业务合作洽谈(包括不限于金融业务、寄递业务等邮政集团所属业务),并提供专属联系人。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

投标人公章

1

二、商务评分表 应答文件

(根据评分标准逐条提供)

招标文件

三、其他应答材料

1、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

条款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

条款号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

(正/负)

偏离

说明

注: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合同草案,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按照此表要求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无商务偏离”。

3、投标人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商务条款。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2、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生产设施情况、公司人员状况、产品研发团队、生产供货能力、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情况,公司在质量管理、客户服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3、企业情况信息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真

网 址

年生产能力

组织结构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员工总人数

管理人员

人数

技术人员人数

维护人员

人数

系统集成资质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4、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招标代理 /招标人)

????????????? 我公司若在贵公司组织的????????????? ????????????? ????????????? ????????????? ????????????? ????????????? ????????????? 项目(项目编号:????????????? ????????????? ????????????? ????????????? ????????????? ????????????? )中中标,我公司保证在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后5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现金或贵公司认可的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

????????????? ????????????? 特此承诺!

????????????? 承诺方名称(加盖公章):????????????? ????????????? ????????????? ?????????????????????????? ????????????? ????????????? ????????????? ????????????? ?????????????

????????????? 地址:????????????? ????????????? ????????????? ????????????? ????????????? ????????????? ????????????? ?????????????????????????? ????????????? ????????????? ????????????? ?????????????

????????????? 电话:

????????????? ????????????? ????????????? ????????????? ????????????? ????????????? ????????????? 电子邮箱:????????????? ????????????? ????????????? ????????????? ?????????????

????????????? 承诺日期:????????????? ????????????? ????????????? ????????????? ?????????????

5、其他体现投标人实力的有效期内的认证和资质材料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

7、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技术*条款(如有)应答页码对应表

项目名称、标包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

分项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答页码

备注

投标人资格条件

(参见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

技术*条款(如有)

(参见技术(服务)规范*条款)

……

注:投标人须在此表“招标文件要求”中填写招标文件中相应全部内容;

1

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技术(服务)部分

技术(服务)评分索引表

1

招标文件

一、技术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

条款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

条款号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

(正/负)

偏离

说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注:1、投标人须根据所投技术要求填写此表,如在应答时有偏离,须在此表中明确填写并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

2、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若无偏离,应当在上表中明确标注 “无技术偏离”。

3、投标人若未填写此表,将被认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技术条款。

二、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

投标文件中技术(服务)规范应答书应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如实逐条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进行应答(技术(服务)规范中每个条目都必须应答,不允许删改,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对本项目技术(服务)规范所有条款按“满足”或“不满足”应答,同时,对于那些可以用量化形式表述的条款,投标人必须明确回答,否则投标人应以功能描述回答(说明实现方式),并指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简单复制招标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应答,未提供基本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和功能描述的,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三、技术(服务)评分表 应答文件

(根据评分标准逐条提供)

1

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认为其他须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技术(服务)规范书所有条款均为关键技术要求,关键技术要求不允许负偏离,任意一项关键技术要求不满足的则投标被否决。

(一)配送时间及要求

1.配送时间

供货周期为一天,采购方当日下午17时前将次日所需采购物资提供给供应商,供应商在次日上午7:20时之前将采购清单内的货物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供应商必须按双方约定时间准时将货物配送到指定处验收,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配送要求

(1)配送标准:供应商须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向采购方供应供应商应按时、按需求配送采购方食堂所需食材,保障食材的食品安全、品质、价格,配送的所有食材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供应商每次配送食品时必须向采购方提供该食品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具备冷、鲜及冻品食材的相关储藏和配送设备,货物的运输及保险等全部由供应商负责,夏季(6月-9月)全程冷链配送。

(3)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送货的,供应商应在接到订单后2小时内及时通知采购方,并积极协助采购方解决所订供货产品。如因供应商原因延迟送货,影响采购方正常工作进程,供应商应承担采购方损失。

(4)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方的采购要求将食品运抵指定地点并负责食品的装卸,在配送运输过程中应做好保鲜措施,防止交叉污染,杜绝与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符合运输卫生标准。

(5)配送需求分日常配送和临时配送:

(二)食材要求

1.交接验收

采购方指定人员与供应商配送人员现场交接,验收时一看食材质量合格证件,二看食材出厂时间和保质期,三看菜的质量和数量是否与采购需求相符,双方现场核验无误后接收货物。

2.原料留样

供应商每次配送的食材均需留样封存,双方各自留样封存48小时以上。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原料不定期进行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交接凭证

供应商每次配送食材均需开具三联(或以上)单据,单据上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注明供货时间、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小计、合计等关键信息,货物合格时,交接过程中送货人、验收人现场签字确认。三联单据中采购方、供应商各执一份,剩余一份作为结算附件。

4.发生下列情形的,采购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更换,并将视情况给予暂停支付结算款、没收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取消供应资格等处罚:

(1)供应假冒伪劣商品;

(2)食材掺假、掺杂、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未出示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或质量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

(4)超过保质期限的;

(5)所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5.如有不达标情况,当场退回,半小时内必须更换,所有过秤称重的食材数量与采购方订单要求差不得超过5%,短缺部分由供应商当天补齐,若抽查发生三次以上(含)短斤少两行为,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6.供应商供货商品若与订单不符,须立即更正,补送或更换的商品必须在 1 小时内送达。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验收标准的商品,当场清退,数量不足或部分退换货的,供应商必须在 1 小时内将补送或更换的商品送达。

7.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8.不合格的货物将被无条件退货,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将由中选供应商负责。

(三)服务质量要求

1.验收过程中发现供应商不具备供货条件,采购方可终止合同,如发现货物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采购方有权向供应商提出索赔并要求退货换货,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肉类果蔬类须使用冷藏车运输,所供应的货品必须安全卫生、量足、质量合格,并提供有完善的售后服务。

3.所有食材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要求,有使用有效期的货物,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70%。

4.散装食材(蔬菜、肉类)的包装必须使用无毒、无害、无色(或白色)的胶质包装。冷冻类、蛋、油米、副食品、干货类必须保证优良的等级和外观,无虫咬、无变色变味。

5.采购方对供应商每日配送货物进行72小时食品留样。如果发生食物中毒被当地防疫部门查出是因投标方所送食品原因导致,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防疫部门的罚款。

6.供应商须承诺如存在食品隐患造成不良后果,除立即终止协议外还须承担相应赔偿。

7.验收标准

1)净菜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经过粗加工挑选的货品,可食用合格率必须达到97%以上。

2)所有蔬菜瓜果均来自蔬菜瓜果生产基地。所有蔬菜瓜果须有无农药残留等检测报告。供应商提供的各类蔬菜均应符合国家的蔬菜食品卫生标准,可食用率达到 95%以上。供应商对其供应的蔬菜都必须定期提供自检或委托第三方检验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原则上为时令蔬菜。如供应商提供的蔬菜或其他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就餐人员患病或中毒的,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3)肉制品质量要求:生猪应来自非疫区,并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非公、母种猪、晚阉猪、病死猪加工的鲜猪肉;供应的生鲜猪肉必须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 每次供应的鲜猪酮体上必须盖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动物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猪、鸡、鸭、鱼、虾、牛、羊等生肉不得为冰冻产品,冰冻鸡脚、鸡中翅、带鱼、黄鱼除外。

4)供应商配送的有包装的副食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其他生鲜副食品必须保证新鲜,质量可靠;所有副食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饮食卫生标准;供应商每季度须提供相关食品材料的检验报告,如违反国家饮食卫生标准,采购方有权解除合约。

5)预包装食品:证件齐全、标识完整、感官无异常,有1年内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

①供货商品均为合格产品,符合食物标准,均在保质期内,严禁使用过期食物。

② 所有食品均为正规厂家生产,包装完整,所有产品食品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标明食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6)粮油类

①大米具有固有的色泽和气味,无异味或霉变,米粒无经过打蜡处理,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油、面、豆类货物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散装粉、面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②米、油:要提供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分、厂家电话号码。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8.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①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②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⑤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⑥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⑦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⑧ 超过保质期限的。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线上(网络、手机APP)和线下订货通道,以便采购方发起食材采购配送需求,订货通道应操作流程便捷且便于双方结算费用。

2.供应商须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和仓储场地,符合国家食品储存标准的要求;合同签订前采购方将前往供应商配送基地进行实地踏勘,如有不符合要求,将终止合作。

3.供应商应有农残检测、兽药检测等手段和场所,且检测人持有正规检测资质。

4.增值服务:承诺签订邮政农产品采购合作协议,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邮政农品相应的产品(如米、油等产品)。

5.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供应商应无条件先垫付医药费救护,待事故责任划分后,按事故责任情况扣除或返还。

6.采购方因不可抗力(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以及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事件)取消采购,供应商不得向采购方提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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