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标准厂房及附属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标准厂房及附属工程项目已由射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射政服投资备【2025】1192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射阳县华恒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建标准厂房及附属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射阳县境内。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9.1亩,拟建设2栋3层标准厂房及门卫,总建筑面积约320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接配电、给排水、消防、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红线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招标暂估工程量清单”。
2.1.3最高投标总限价:9483.97万元。
其中:
一期最高投标总限价:6427.76 万元。
(1)一期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93万元。
(2)一期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6334.76 万元。
二期最高投标总限价:3056.21万元。
(1)二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37万元。
(2)二期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3019.21万元。
说明:本招标项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包括项目全部勘察、项目整体方案设计、“1#车间、办公楼、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1#车间、办公楼、附属工程”采购与施工;本招标项目二期工程设计包括2车间施工图设计、2#车间采购与施工。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456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3月10日;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4月10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7年6月9日。
说明: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一期工程与二期工程工期。
2.1.5 质量标准:合格。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合格。
(2)采购质量标准:合格。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4)其他相关服务:合格。
2.1.6 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范围与招标项目内容
(1)招标范围:项目总用地面积59.1亩,拟建设2栋3层标准厂房及门卫,总建筑面积约320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接配电、给排水、消防、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红线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招标暂估工程量清单”。
(2)招标项目内容
1)勘察、设计:勘察、方案设计与报批、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预算)等。
2)采购: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
3)施工:招标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4)相关服务:向招标人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技术资料与技术咨询等服务。
说明:招标项目范围、内容、标准应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红线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招标暂估工程量清单”、现行有关勘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理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同时具备3.1.1设计资质和3.1.2施工资质(允许联合体);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相应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相应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下列设计资质证书条件之一。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相应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等级证书。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等级证书,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3.1.2工程施工资质等级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说明:若不同时具备设计资质条件、施工资质条件,应由具有设计资质条件或具有施工资质条件的为牵头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25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5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5年1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3.4自2025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组建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3.6.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时间),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10000平方米,且包含有“洁净厂房”工程内容的建筑工程业绩。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从2025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说明:由投标人“非独立法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同投标人缴纳社保。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2026年2月26日8:59;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3668675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广联达0515-69083535或0515-69083538
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32255322 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0515-69083400
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8 苏招通APP盐城专线:18932255322 苏e通APP:400-025-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998-0000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华恒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幸福大道北侧、机场路西侧
联 系 人:严文凤
联系电话:198 2594 2430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五洲国际B座901室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 0515-82341002 0515-82881234
附件: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两阶段评标)、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计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7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定标方案、定标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设计文件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设计文件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资格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设计文件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设计文件评审 | 满分:35分; 合格分:21分 | |
2.2.1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7名。 资格审查合格、设计文件评审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不足的,按实际计取。若少于3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剩余有效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 | |
2.2.2 |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 | |
…… | …… | ||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1.5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
2.3.2.1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6分 | |
2.3.2.1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59分 | |
2.4 | 竞争性判断 | 采用评定分离有效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3家的: £本项目不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直接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 |
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投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评标细则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经济标: 工程总承包报价:59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4分) | 1、需对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调研,分析项目区位、周边产业、服务人员等作为项目设计依据,并提供现场踏勘记录及航拍图(非卫星图),现场航拍图不少于4张。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可研要求并科学、合理。 3、各专业设计(总平面图规划、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内装修等)说明齐全,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4、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齐全。 |
2.总平面布局(8分) | 1、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满足可研要求。 2、总平面道路系统构架清晰合理,充分考虑景观与建筑功能相结合,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3、总平面布局需满足消防间距要求。 4、总平面设计完整、合理,满足使用功能及规划要求,保证方案的落地性。设计内容必须包含总平面布置图、出入口分析图、建筑功能布局分析图、车行流线分析图、人行流线分析图、消防流线分析图、景观分析图、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图、竖向设计规划图等。 | ||
3.建筑功能(9分) | 1、平面布局科学合理,各单体车间需提供建筑平面(每层)、立面(四个立面)、剖面图。 2、结合洁净车间相关需求,对各车间的洁净功能排布、运营动线进行具体分析,并提供平面分析图。 3、图纸内容详细全面,深度满足方案报批审查部门的审查要求。 | ||
4.建筑造型(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合理。 2、建筑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特性,且具有地方文化特征。 3、提供总平面鸟瞰效果图、厂房单体彩色效果图、附属单体彩色效果图等(不少于4张)。 | ||
5.结构方案(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可研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国家标准要求。 | ||
6.设备方案(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可研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国家标准要求。 | ||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的相关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并提供1#车间的装配式设计图纸。 | ||
8.设计深度(2分) | 1、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2、对1#车间进行深化,满足施工图深度要求。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
注: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70%,最高得分一般不得大于设定分值的85%。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大于设定分值的85%时,请评委书面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9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9分) | 工程总承包报价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其他相关及伴随服务,以及完成招标项目(一期、二期)所需全部费用。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4、本评标办法中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的有效评标价。 5、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单位确定后,后续评审过程中因否决投标、投诉、质疑等造成入围数量不足的,不再替补。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管理方案(1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0页,扣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70%,最高得分一般不得大于设定分值的85%。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大于设定分值的85%时,请评委书面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4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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