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纯电动自卸汽车采购项目 | ||
| 项目编号: | 国企招采-2025-317 | 交易分类: | 货物类(含药品集中采购) |
| 监督部门: | 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岳老师 |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0371-89909636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
一、招标条件
纯电动自卸汽车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纯电动自卸汽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317
3.招标范围:纯电动自卸汽车采购项目,主要采购纯电动自卸汽车(420度电以上)、纯电动自卸汽车(600度电以上),包含但不限于车辆的交付、质保、保养、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4.交 货 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付及车辆上牌。
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强制性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6.质 保 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车(除动力电池、电机外)质保2年,电机质保5年或30万公里,纯电动自卸汽车(420度电以上)中动力电池质保8年(或电量130万kWh),纯电动自卸汽车(600度电以上)中动力电池质保8年(或电量200万kWh)。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供货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车辆的生产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出具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唯一授权是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若生产商与代理商使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只接受生产商的投标,代理商投标无效。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成交),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12月10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6%9F%A5%E8%AF%A2%E7%9B%B8%E5%85%B3%E4%B8%BB%E4%BD%93%EF%BC%88%E5%90%AB%E4%BC%81%E4%B8%9A%E3%80%81%E4%BC%81%E4%B8%9A%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F%BC%89%E6%9C%AA%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7%9B%B8%E5%85%B3%E4%BF%A1%E6%81%AF%EF%BC%9B%E8%8B%A5%E4%B8%8A%E8%BF%B0%E5%AF%B9%E8%B1%A1%E6%9C%89%E4%B8%80%E4%B8%AA%E6%88%96%E4%B8%80%E4%B8%AA%E4%BB%A5%E4%B8%8A%E5%AD%98%E5%9C%A8%E5%A4%B1%E4%BF%A1%E8%AE%B0%E5%BD%95%E7%9A%84%EF%BC%8C%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6%B4%BB%E5%8A%A8%E3%80%82%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9%9C%80%E6%98%BE%E7%A4%BA%E6%97%B6%E9%97%B4%EF%BC%8C%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4%B8%BA%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5%90%8E%EF%BC%8C%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9%8D%E3%80%82%3C/p%3E%3Cp%3E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30日,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82/%EF%BC%89%E2%80%9D%E7%BD%91%E7%AB%99%EF%BC%8C%E5%AE%8C%E6%88%90%E2%80%9C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A%9E%E7%90%86%E2%80%9D%E5%8F%8A%E2%80%9C%E5%B8%82%E5%9C%BA%E4%B8%BB%E4%BD%93%E4%BF%A1%E6%81%AF%E5%BA%93%E7%99%BB%E8%AE%B0%E2%80%9D%E5%90%8E%EF%BC%8C%E5%87%AD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F%82%E4%B8%8E%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7%AD%89%E4%BA%A4%E6%98%93%E6%B4%BB%E5%8A%A8%E3%80%82%3C/p%3E%3Cp%3E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82/%EF%BC%89%E9%80%92%E4%BA%A4%EF%BC%88%E4%B8%8A%E4%BC%A0%EF%BC%89%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6%8B%9B%E6%A0%87%E4%BA%BA%E5%8F%8A%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5%AF%B9%E4%BB%BB%E4%BD%95%E8%BD%AC%E8%BD%BD%E4%BF%A1%E6%81%AF%E5%8F%8A%E7%94%B1%E6%AD%A4%E4%BA%A7%E7%94%9F%E7%9A%84%E5%90%8E%E6%9E%9C%E5%9D%87%E4%B8%8D%E6%89%BF%E6%8B%85%E4%BB%BB%E4%BD%95%E8%B4%A3%E4%BB%BB%E3%80%82%3C/p%3E%3Cp%3E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空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8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371-899068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段明涛、乔天麒、赵育妍
电 话:0371-68865936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 系 人:岳老师
电 话:0371-89909636
邮 箱:KGJF877@163.com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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