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FZSC1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2025-2028年度机关车辆驾驶服务外包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项目一览表中备注4、修改为“服务期: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因国家规划或者上级有关部门的决定等原因导致采购人提前终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接受。”
2、附件A评审标准与方法中T1.投标响应情况修改为“供应商对本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一)服务要求标准的评审项逐项响应由磋商小组评议打分,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23分;评审项共40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575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3、附件A评审标准与方法中B8.人员配备修改为“B6.人员配备”。
4、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人员配置及要求中的需求部门修改为“办公室”。
5、第四章合同文本总协议第3点账户信息的下一段内容修改为“履约保证金用以保证乙方协议期内履行服务承诺的及本协议规定的所有义务。乙方未在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转入甲方账户的,乙方应当每日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3‰支付违约金,超过1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在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届满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或扣除违约金后的剩余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息)。”
6、第四章合同文本约定合同“第三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要求”(三)人员配置及要求中的需求部门修改为“办公室”;驾驶员工作要求第5.修改为“严格遵守发行基金押运安全管理(详见附件1)相关规定。”;驾驶员工作要求第6.修改为“运钞车及护卫车的驾驶员出车前应签阅“押运承诺书”(详见附件2)”。
7、第四章合同文本约定合同“第四章 价款支付与考核验收”(三)履约验收方案的(8)其他事项修改为“甲方的考核验收结果以书面形式(详见附件3)体现,并由甲方办公室及保卫处负责人签字确认。”
8、删除原第四章合同文本约定合同中的“第八章 履约保证金”的条款,原“第九章 争议解决方式”修改为“第八章 争议解决方式”,原“第十章 其他事项”修改为“第九章 其他事项”。
9、第四章合同文本约定合同中“附件1、发行基金押运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修改为“附件1:发行基金押运安全管理相关规定”,“附件2、福建省分行驾驶员(运钞车、护卫车)押运承诺书”修改为“附件2:福建省分行驾驶员(运钞车、护卫车)押运承诺书”。
10、在第四章合同文本约定合同中增加“附件3 验收单”内容,具体详见更正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11、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20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0591-88010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
联系方式:刘冬华、胡文姬、陈小芳/0591-87767686-8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冬华、胡文姬、陈小芳
电 话:0591-87767686-8606
